深交所昨天宣布,由于沒有及時進行信息披露,和光商務(000863)及其高管日前被深交所公開譴責。
深交所表示,和光商務與關聯方有過多項資金往來和巨額擔保,與銀行的巨額債務糾紛已被起訴,但公司都沒有進行公告披露,上述行為嚴重違反了有關上市規則,因此決定對和光商務及負有主要責任的公司董事吳力、黃勇、畢春斌、程雪祥、原董事韋穎慧予以公開
譴責。
據悉,和光商務于2003年向控股股東沈陽和光集團提供資金累計10.03億元,截至2004年12月31日尚未收回的資金余額為369.63萬元;和光商務2003年度向和光集團子公司四通巨光高新技術發展(控股)公司提供資金發生額累計1.55億元,年內收回。2004年1~9月和光商務向和光集團提供資金發生額累計6.71億元,向和光集團控股子公司廣東和光有限公司提供資金2500萬元,向關聯方南京和光達文新技術有限公司提供資金1000萬元,截至2004年9月30日被上述關聯方占用的尚未收回的資金余額2.62億元。
2003年12月和光商務再為關聯方四通巨光提供擔保1.33億元,截至2004年9月30日擔保中5290萬元已逾期。但對上述重大關聯交易事項,和光商務未及時履行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此外,和光商務分別于2004年10月9日、17日、21日收到法院應訴通知書3份,因公司未按期歸還借款、交付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被提起訴訟,涉及金額合計2.74億元,占公司2003年末經審計凈資產的85.43%。對該重大訴訟事項,公司也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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