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街頭罪犯”實施“經濟封鎖”是不正當的
據中新社1月11日報道,針對日益猖獗的街頭犯罪,廣州警方和市民提出“經濟封鎖”的新對策:警察公開跟蹤盯梢,市民聲援配合,讓街頭罪犯一出現,就暴露在所有人的注視之下,使其無法作案,法律上夠不上刑罰標準,但經濟上將其“餓死困死”,“街頭罪犯”沒有下手機會,失去了經濟來源,恐怕要逃離廣州了。
警察跟蹤“罪犯”是不是實現了治安效益的最大化姑且不論,問題在于,哪個“罪犯”臉上寫著“我要干壞事了”?警方憑什么辨別誰是“街頭罪犯”,該跟蹤誰?
既然還沒有實施犯罪,那么那些曾經有過偷搶的人是不是就意味著他們今后還一定會再偷再搶?是不是其犯罪的可能性更大?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鎖定某一個特殊人群,用跟蹤并讓所有人監視的方式防止他們犯罪,是在公共安全幌子下對他們私生活的公然侵犯,是一種“法外處罰”。
在“經濟封鎖”中,“街頭罪犯”一出現,哪怕他沒有犯罪甚至沒有想犯罪,也將暴露在所有人的注視之下。萬人矚目,讓他沒有隱私可言,人格上也將備感侮辱,在這樣的氛圍下,最后離開這座城市的,除了因為失去生活來源的“潛在街頭罪犯”,或許還有并不想重復過去只是受不了“監視”而選擇離開的“曾經的街頭罪犯”?
街頭犯罪取證難,金額一般難以符合立案標準,即使抓住了案犯往往也難以定罪,這是立法和執法的尷尬。如果因此而讓少數人,其中或許不乏準備棄惡從善的人,都來承受一出門就被跟蹤甚至可能因為無法正常生活不得不逃離這座城市的代價,卻是不正當的,也是危險的。檢察日報李曙明
副教授毒殺上司案警示“官本位”思想
據《現代快報》1月11日報道,揚州大學副教授貢昌春擔任一教研室代理副主任長達十年,在引進了一位高級人才擔任該教研室正主任之后,貢昌春心理失衡,數次給上司投毒,幾使這位高級學術人才喪命。相比以往,這無疑是另一種副職謀害正職的“新版本”。除了該罪犯自身行為的惡劣外,也證明即使在大學校園內,亦不能免除“你擋我的升遷路,我就要干掉你”的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思想。這是該案件給出的另外的警示:
第一,據稱,公務員體制改革主要將通過提高其各項待遇及收入以彌補可能無法升遷的“缺憾”,而從這起案件來看,雖然當事人身份與政府公務員有所不同,其職位和職稱也屬不低之列,但是依然做出了這種昏事,說明無法升遷易讓人“受傷”,學校如此,其他強調職位區隔的部門就更難保不會有為了升遷而不擇手段的現象出現,不徹底清除“官本位”思想,這種困境恐難走出。
其二,大學內部的體制改革亦勢在必行。大學內部管理并行兩套架構,一是學術體系,二是行政管理體系。長期以來的傾向是學術地位和行政級別相掛鉤,但這卻導致了“學術人才蛻變成為行政官僚”等怪現象,其反映出的問題,同樣還是“官本位”的思想在其中作祟。
如何讓“升遷夢”破滅的人依然能夠安之若素、兢兢業業于本職工作,當然首先有賴于個人素質、修養的提高,其次有賴于繼續深入地改革包括政府機關、大學等在內的所有實行行政體系管理的單位。但筆者以為,如何從根本上破除“官本位”是最為關鍵的。
山東省青島市孫鳳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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