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稅即對已報關離境的出口貨物進行退稅。由稅務機關根據本國稅法有關規定,將出口貨物在出口前生產和流通各環節已經繳納的國內增值稅或消費稅等間接稅稅款,退還給出口企業。出口退稅的目的在于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稅價格進入國際市場,保證出口產品的競爭力。
對出口產品實行退稅政策是國際通行做法,是國家支持外貿出口的一個重要手段,是
符合世貿組織規則的。按照WTO要求,WTO各成員國都可以根據自身發展的需要和國家財政的承受能力實行出口退稅政策,確定恰當的出口退稅水平。我國自2004年1月1日起對出口退稅進行體制改革。
2004年12月24日召開的全國稅務工作會議提出,2005年稅制改革將本著“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征管”的原則,從四方面穩步推進,其中第一條就是完善出口退稅機制。
出口退稅機制改革已經實施了整整一年,取得了哪些成效,今后工作的重點是什么。日前,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就出口退稅機制改革實施一周年涉及的一些問題接受了記者的采訪。
問:我們知道,出口退稅機制改革是2004年1月1日正式開始實施的,請問出口退稅政策改革是基于何種背景做出的,意義何在?
答:出口退稅機制改革是適應形勢變化做出的。
我國從1985年起開始實行出口退稅政策,這一政策實行近20年來,對推動我國外貿體制改革,推動出口增長,增強我國出口產品的國際競爭力都發揮了不可小視的重要作用。
2000年,我國外貿出口突破2000億美元,2002年突破3000億美元,2003年達到4382億美元,2004年前10個月達到4687億美元,外貿出口成為拉動我國經濟發展“三駕馬車”中最具活力的一環,出口退稅在其中功不可沒。
但是另一方面,現行的出口退稅機制在促進外貿出口快速增長的同時也帶來了一些問題,而且日積月累問題愈益嚴重:
第一,出口退稅數額超出了中央財政承受能力,中央財政日益不堪重負。近幾年由于中央財政安排的出口退稅資金不能滿足出口貿易迅速增長的需要,造成應退未退的稅款逐年增加,其總量越滾越大。到2003年底,中央財政累計欠出口企業退稅2000多億元。當時的情況是:我國許多出口企業無法及時拿到應得的退稅款,出口退稅成了“吊在半空的餡餅”,看得見、吃不著,欠退稅規模的不斷擴大,使中央財政負擔不斷加大,影響了外貿出口,也加大了稅務部門的管理難度。不僅影響我國的外貿出口和稅收秩序,而且也對我國的經濟發展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不利影響。
第二,出口退稅滯后導致企業資金占壓嚴重,增加了企業的支付成本和經營風險。
第三,比較高的退稅率也驅動一些企業為追求為數可觀的出口退稅而盲目擴大出口規模,包括相當多的資源性產品出口企業也盲目擴大出口規模,甚至有的企業為騙稅而出口。
從表面上看,退稅滯后問題是中央財政的承受能力問題,但實際上也是出口退稅機制不合理,與外貿經營體制改革要求不相適應的結果。
從市場經濟國家的經驗看,出口退稅的負擔機制與稅收分享機制基本是一致的,凡是增值稅作為中央稅的國家,出口退稅一般都由中央財政負擔;增值稅作為共享稅的國家,通常先從增值稅中扣除出口退稅,剩余的部分再由中央與地方分享。我國目前征收的增值稅是中央稅,但實際上與地方有75:25分成,但出口退稅則完全由中央承擔,顯然稅收的利益分享和責任負擔不對稱。面對這一情況,理順稅利關系,建立共同承擔機制,實現利益與責任的一致,對于解決以上問題,強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對出口退稅的共同管理,打擊出口騙稅,推進外貿體制改革,促進我國外貿和經濟健康規范發展都十分亟需。
此外,國際貿易大環境的壓力也使出口退稅必須做出積極的調整。多年的貿易順差和外匯儲備的快速增長,國際上對人民幣升值的壓力增大,降低出口退稅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國際社會對人民幣升值要求的壓力,因此,降低出口退稅率也被認為是采用非匯率手段調節人民幣升值壓力的一個手段。
總之,出口退稅是經濟宏觀調控的杠桿,是出口增長的調控手段,手段和杠桿都是服務于宏觀經濟調控目的的,使用得當就會收到促進經濟發展的積極作用。針對目前我國出口現狀和出口退稅實行情況,采取出口退稅改革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
2003年10月國務院決定對我國出口退稅機制進行改革,主要內容概括為“新賬不欠,老賬要還,完善機制,共同負擔,推動改革,促進發展”。在這種背景下,新的出口退稅機制從200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了。這一年,也注定成為出口退稅歷史上非同尋常的一年。
問:出口退稅新政策實施一年來,總體運行情況如何?出口退稅機制改革取得了哪些顯著成就?
答:國務院關于改革出口退稅機制的決定出臺后,各級稅務機關立即行動,積極部署,采取切實措施,認真抓好各項落實工作,確保改革的順利運行。一年來,在各級黨委政府和財政、商務等部門的大力支持下,經過廣大稅務干部的不懈努力,從目前情況看,出口退稅機制改革運行平穩,總體運行良好,受到了各級地政府和出口企業的一致好評。有關方面統計,2004年全年辦理的出口退稅達到4100億元左右,這相當于以前近4年的退稅總額,而我國上世紀整個90年代的10年,累計退稅不過4348億元。
一方面,多年的欠退稅問題一舉解決;另一方面,新發生的退稅得到及時退付。我國的外貿出口不僅沒有因退稅率下調而減速,反而迎來了少有的快速增長。出口退稅新機制的良好運行,為出口企業注入了新活力,促進了我國外貿出口的持續高速增長。據海關統計,2004年1-10月,全國外貿出口4687億美元,較去年同期增長34.5%。外貿出口增幅之高,涉及地區之多,是近年來少有的。
在外貿出口高速增長的同時,外貿出口代理制逐步擴大,出口產品的結構進一步趨于合理。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的商品所占比重逐漸增大。有關統計顯示:2004年1月-10月,我國機電產品出口2538億美元,同比增長42.4%,占所有出口商品的54.2%;高新技術產品出口1283億美元,同比增長51.9%,占所有出口商品的27.4%。兩者不僅合計占我國出口總量的81.6%,而且增速均超過我國外貿出口的平均速度。2004年整個外貿出口的形勢,與2003年研究改革出口退稅機制時所做出的判斷、預測基本一致,甚至還要更好一點兒。
在外貿出口形勢喜人的情況下,出口退稅機制改革的其他措施也逐漸顯現成效。最突出的是,由于從2003年起,中央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收入增量主要用于出口退稅,使我國的出口退稅從財政上得到有力保證。另外,調整后的出口退稅率和負擔機制,也在促進出口產品結構優化,推進生產企業自營出口,引導外貿出口代理制發展上,顯露出積極作用。
問:2003年10月國務院出臺了我國出口退稅機制改革的方案,其基本思路是“新賬不欠,老賬要還,完善機制,共同負擔,推動改革,促進發展”。其中“新賬不欠,老賬要還”是核心原則,請問你們在出口退稅體制改革過程中,是如何貫徹這個核心原則的?
答:按照國務院的部署,這次出口退稅機制改革的基本原則是:“新賬不欠,老賬要還,完善機制,共同負擔,推動改革,促進發展”。
“老賬”全部還清。所謂“老賬”,即累計的欠退稅,是指2003年12月31日以前報關出口的貨物,但尚未按照政策給予出口退稅的部分。這部分應退未退的稅款主要是由于退稅計劃不足造成的,拖欠的時間有的已經跨了兩個年度甚至時間更長,總數在2000億元人民幣左右。
隨著出口退稅新機制的正式運行,各級稅務機關進入了前所未有的超常運轉狀態。根據財政部安排的清理欠退稅計劃,稅務機關積極運用信息化手段,切實加強退稅審核管理,進一步改進辦稅服務,促進部門協調配合,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國退稅機關實行總動員,2004年頭3個月即完成了還“老賬”任務的95%以上,相當于過去一年半到兩年的退稅額。據統計,截至2004年11月20日,各地國稅部門合計辦理歷年欠退稅2001億元。現在,除了極少數因為審核過程中存在技術問題或者涉及一些案件的退稅外,還“老賬”的工作已基本結束。
確保“新賬不欠”。所謂“新賬”,是指2004年發生的應退稅額。為了確!靶沦~不欠”,國稅機關更是付出了辛勤的汗水。新機制運行以來,各級國稅機關退稅部門本著優化退稅服務、積極支持外貿出口的原則,強化大局意識、服務意識,變“坐等退稅”為“主動上門服務辦理退稅”,在嚴厲查處騙取出口退稅的同時,千方百計加快退稅進度,盡可能地將企業新發生的退稅及時退付到企業。據統計,截止到2004年11月20日,全國累計辦理2004年出口貨物退(免)稅1669億元人民幣,沒有發生新欠。出口企業2004年申報的出口退稅,基本上都可以在2004年底前拿到退稅款。由于出口企業辦理出口退稅需要收集好有關單證提供給退稅機關,退稅機關才能據以審批、辦理退稅,而企業回收單證的周期一般在3個月左右,所以退稅相對于實際發生出口業務一般有3個月的滯后期。從實際情況出發,完成當年9個月的退稅,就可以說是完成了這一年的任務。
問:在出口退稅新政策實施過程中,有沒有出現什么負面現象,請問如何預防該現象的發生?如何進一步完善出口退稅機制?
答:在出口退稅新政策實施過程中,一些負面影響也在逐漸顯露出來。
按照出口退稅新機制,總體上,2004年地方負擔不會太重。但是,進入第四季度后,由于各地辦理的退稅已經陸續超過基數,地方將會有實質性負擔。據了解,大多數省、市、自治區,采取了各級政府分級負擔的做法。有一些基層地方政府出現了負擔困難問題,主要原因是有的地方出口企業比較集中,有的地方年初沒有安排足夠的預算或具體操作辦法不盡合理。據有關部門了解,雖然現在還沒有出現全局性的問題,但在個別地區出現了一些地方政府干預國稅機關正常辦理退稅的現象,有的地方政府甚至要求出口企業把應繳給地方政府那部分稅款先繳了再辦退稅的現象。我們非常關注這個問題,也希望今后各級政府能夠積極配合我們的工作,使出口退稅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另外,出口退稅機制改革以后,騙取出口退稅的問題仍有發生。騙稅和反騙稅的斗爭是一項長期的任務。各級國稅機關密切關注出口退稅機制改革后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出口退稅管理,嚴厲查處了一批騙取出口退稅的案件,防止了不法分子利用改革之機進行騙稅。同時,在金稅工程的有力支持下,適當簡化了退稅手續,實現了既加快退稅進度,又有效防范騙取出口退稅的違法行為。
防范和打擊騙取出口退稅,落實好給企業的出口退稅政策。我們應采取以下措施:(一)提高思想認識,增強防范和打擊騙稅的意識。(二)加強部門配合,合力打擊騙稅行為。出口退稅是一項系統工程,不僅涉及稅務和財政部門,還涉及商務、海關、外匯管理等多個部門和千家萬戶出口企業,只有各個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才能從源頭上堵截騙稅問題的發生。(三)推進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信息審核出口退稅工作。
問:新的一年已經到來,請您介紹一下2005年出口退稅工作的重點。
答:展望新的一年,在外貿出口增長迅速,出口退稅率調整后的調節作用充分顯現等眾多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我國的出口退稅工作仍然有很多艱苦細致的工作要做。值得欣慰的是,經過今年一年的努力,欠退稅問題已全部解決,新機制運行平穩,外貿出口發展態勢良好,這既是對出口退稅機制改革的充分肯定,也為今后的工作奠定了一個很好的基礎。2004年的出口退稅工作,因此顯得非比尋常。
2005年,出口退稅機制改革要進一步向縱深推進。我們要進一步完善出口退稅機制,密切關注改革措施的實施情況,全面掌握和研究解決落實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搞好與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依托金稅工程和口岸電子執法系統,加強退稅申報審核,加快單證回收速度,提高工作效率,及時辦理出口退稅和免抵調庫,促進增值稅收入穩定增長。積極推進利用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信息審核出口退稅工作。同時嚴防騙稅案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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