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蘇南
為進一步規范北京市流通領域市場經濟秩序,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加強對流通領域預包裝食品保質期的管理、促進首都市場繁榮、有序、健康的發展,北京市商務局會同北京市政府部門通過一年的努力,制定了《北京市商業零售企業促銷行為規范(試行)》、《北京市商業零售企業進貨交易行為規范(試行)》,兩個規范自2005年2月1日起實
行。
據北京市商務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閻立剛介紹,作為行業管理的規范性文件———兩個規范的正式出臺,為北京市制定或修改相關法規創造了必要的條件。“促銷行為規范”對大家高度關注的購物返券和限時購物提出了要求,經營者應當提前明示使用返券的商品范圍、時間、方式、返券面值以及有關附加性條件等詳細內容。不得限制使用返券選購同一品牌的商品,返券使用期限自當日購買商品的行為結束之后,一般不少于7個營業日,確保消費者的選擇權。此規范禁止以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的方式進行購物返券活動。規范還要求經營者在開展限時購物促銷活動時,一般不少于3個營業日。不得組織容易造成人群聚集、人身傷害、秩序混亂的限時、限商品數量或免費贈送的促銷活動;不得開展以低于進價的價格以及糧、油、鹽、肉、蛋等生活必需品的限時購物活動。
對于人們關注的購物返券促銷活動,北京市副市長吳昊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購物返券是一種變相打折,它使消費者延長了在商場的購物時間,把消費者自愿消費和非自愿消費聯系在一起,是一種巧妙的促銷。吳副市長認為北京市商業主管部門出臺這些規定是尊重商家合理的商業智慧,同時也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記者還了解到,“進貨交易行為規范”提出,零售商不得借新店開業、店慶、節日慶典等名義向供貨商強行索取贊助費用;不得重復設置或變相設置收費項目;禁止在合同以外強行收取與供貨商業務無直接關聯的費用;禁止在無合同約定或收費項目、金額未達成一致的情況下,擅自克扣供貨商結算貨款。零售商也不得以占壓供貨商貨款作為企業融資的手段,阻礙商品流通。
吳昊副市長還表示,北京是全國率先提出商業規范行為的城市。這次出臺的規范只是試行,今后還要聽取社會的多方意見,調整試行規范,最后把規范上升到地方性法規。吳昊副市長還透露,為了更好的為消費者服務,今年北京商業主管部門將出臺各大商場試衣間、廁所的標準。
《市場報》 (2005年01月11日 第十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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