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發信息(000070)公告稱,公司收回了在大鵬證券的部分委托理財款2894.4萬元。該筆委托理財款的本金為3000萬元,為特發信息委托大鵬證券用于國債投資的款項。對于剩余的本金105.6萬元,特發信息表示將保留繼續向大鵬證券追索的權利。
特發信息于2003年4月18日與大鵬證券簽訂《國債托管協議》,委托大鵬證券進行6000萬元的國債投資,期限一年,大鵬證券承諾按期返還委托資產本金并支付9%的年收益。隨后
,特發信息又于2003年4月22日再度與大鵬證券簽訂《國債托管協議》,委托大鵬證券進行4000萬元的國債投資。并于2003年6月2日同樣追加委托大鵬證券進行國債投資5000萬元。因此,2003年特發信息先后委托大鵬證券進行國債投資總計金額15000萬元。
然而到了2004年4月,第一筆委托資金到期后,大鵬證券沒有按期支付本金和約定收益。經特發信息催討,大鵬證券于2004年5月12日歸還本金10000萬元及相應約定收益,2004年6月29日歸還本金2000萬元及相應約定收益。此次大鵬證券歸還剩余3000萬元的部分本金2894.4萬元,與本金差額尚有105.6萬元。特發信息方面認為,未能收回的部分本金對公司2004年度的損益不會產生重大影響。
盡管大鵬證券歸還了特發信息大部分的本金以及約定收益,但似乎對此“心存不滿”,大鵬證券方面認為特發信息索要本金以及高達9%的約定收益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和《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行辦法》,因此于日前將特發信息告上了法庭,請求法庭判令特發信息返還其先后共向特發信息支付的1434.75萬元的投資收益。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經正式受理了此案,該案定于2005年1月27日開庭審理。
(蔡曉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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