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枝江市國稅局47歲的朱高榮終于可以享受局長待遇了。這個連“副股級都沒干上”的老公務員,因為湖北國稅系統推廣“職級”改革而得以和局長“同級”。(見1月4日《武漢晨報》)
其實,在國外早已實行了類似的制度。西方國家的政務官直接面對選民,解決公眾關心的公平問題,而技術官員則在政務官的領導下從事大量的事務性工作。相應的,政務官是
通過選舉產生,而技術官員則一般通過公開考試擇優錄取、選拔。所以在一些發達國家,技術官員的晉級制度和政務官的薪酬制度是完全不同的,技術官員依照公務員法考試晉級,而政務官則根據選民的意愿直接獲取工資報酬。
在我國,人們把行政體制改革的目光過多地集中在政務官身上,而沒有看到行政機構內部技術官員體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緊迫性。事實上,當前行政效率不高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技術官員辦事不力。因此,行政體制的改革,既要著眼于政務官的選舉制度改革,也要著眼于行政機關內部技術官員的考試制度改革。
湖北省的做法讓我們看到了行政體制改革的方向,但是,要想真正在全國推廣這一改革舉措,還必須正本清源,從根本上理順行政機關內部的各種法律關系。
首先,行政機關內部政務改革不能實行考察制,而應當實行考試制。除了少數法律規定的政務官副手可以通過選舉產生之外,其他所有的公務員都必須通過職務晉升考試,有秩序地提高職務和福利待遇。政務官的選舉和技術官員的考試是行政機構改革的雙臂,二者缺一不可。如果沿用政務官的選拔制度考核晉升技術官員的職務,那么,這樣的改革很難成功。道理很簡單,在選拔制度下,政務官絕對不會允許自己的部下與自己享有同樣的待遇。技術官員的改革必須另辟蹊徑。
其次,在實行政務官與技術官員分別改革的公務員體制下,可能會出現技術官員掌控行政機關的情況。要解決這個問題,除了增加行政機關的透明度之外,還必須實行總辭職制度,在必要的時候,行政機關除一般辦事人員之外,所有的技術官員都必須隨著政務官的辭職而集體辭職。這樣做固然不利于行政工作的連續性,但卻有利于新的政務官更好地開展工作,防止出現政務官無法領導技術官員的現象發生。
最后,公務員改革必須依法進行,必須增加透明度,時刻接受公眾的監督。在現實生活中,老百姓真正關心的是行政機關的公務員能否真正為老百姓辦實事,能否真正提高行政效率。從這個角度來說,公務員的改革必須是開放的,改革的成敗必須時刻接受公眾的評判。所以,在明確大方向之后,行政領域的一切改革都必須提交社會公眾討論。
近年來,從改革公務用車制度,到實行8小時之外的群眾監督;從三次大幅度提高公務員的工資,到通過建立職務晉升制度變相提高公務員的待遇,每一項改革都引來了社會的廣泛討論。希望決策者能夠從公眾的意見中吸收有用的成分,用系統化的思維方式全面推進中國的行政體制改革。
(作者系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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