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團子公司簽署重大租賃合同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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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07日 05:59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本公司全資子公司?深圳市金地置業顧問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31日與深圳市地鐵有限公司簽署一份《深圳地鐵一期工程地鐵車站商鋪場地租賃合同》。
根據合同約定,深圳市地鐵有限公司(以下稱出租人)將坐落于深圳地鐵一期工程地鐵車站零星商鋪、站廳物業區、地下商業街等物業以出租的形式承包給深圳市金地置業顧問有限公司(以下稱金地置業、承租人)用作商業用途,期限五年,總合同價款暫定為人民幣3億多元。本租賃事項不構成關聯交易。 金地置業是本公司全資子公司,該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500萬元,經營范圍包括房地產經紀,房地產評估,信息咨詢。2003年末,金地置業經審計的總資產38,166,462.37元,凈資產28,740,403.47元。近年來,金地置業積極拓展物業租賃和銷售代理業務,除本公司自有項目外,還對外承接諸多項目。公司法定代表人:陳必安。出租人--深圳市地鐵有限公司為國有獨資企業,是深圳市地鐵工程的開發建設單位。 本合同標的為深圳地鐵一期工程沿線18個車站的地下商業物業五年租賃經營承包權,物業總面積44613平方米(暫定面積、以實際交付面積為準,其中集中性大型地下商業街占86%,小型車站零星商鋪、站廳物業區占14%)。合同總價款暫定為300043063.6元(以實際交付面積為最終確定依據)。 本公司認為金地置業承租地鐵商業物業項目將有利于進一步積累本公司在商業物業經營方面的經驗、聚集人才、豐富客戶資源,并可以全面提升本公司在租賃業務及代理業務方面的市場價值和品牌形象。 特此公告。 金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月6日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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