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加強信托公司內控管理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07日 03:33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
新華社記者 謝登科 發自北京 中國銀監會1月6日發布消息,要求信托公司將自營業務與信托業務互相分離,確保自營業務和信托業務部門及員工在各自授權范圍內行使相應職責,保證各項業務的前中后臺相對獨立。
按照銀監會通知要求,各地銀行監管部門將立即對轄內信托公司的內部控制狀況進行檢查,對未執行自營業務和信托業務分離相關規定的轄內信托公司,將依據相關法規對公司或負有責任的個人進行處罰;在業務操作中前中后臺未分離的信托公司,應于2月1日前進行規范,限期不予規范的或規范不符合要求的,將依據相關法規對公司或負有責任的個人進行處罰。 通知強調,信托公司必須將自營業務部門和信托業務部門分別設立,工作人員不得相互兼職,并應由不同的高級管理人員負責管理。自營業務與信托業務應分別建賬、分別核算,并由不同的財務人員負責且相互之間不得兼職。要建立信息隔離制度,不得相互傳遞、交流未公開的業務信息。信托公司應將公司固有財產與信托財產分開管理,分別核算。對不同的信托,應在銀行分別開設單獨的銀行賬戶,在證券交易機構分別開設單獨的信托專用證券賬戶和信托專用資金賬戶。嚴禁信托公司挪用信托財產墊付其他信托財產的損失或收益。 ———見第二版 《國際金融報》 (2005年01月07日 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