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建立市場化退出機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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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06日 02:32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
國際金融報記者 趙冰 實習生 邱利芳 發自北京 備受社會關注的《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去年12月29日經保監會主席辦公會審議通過,并從今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1月5日,保監會專門對此召開新聞發布會。保監會財務會計部副主任江先學表示,《辦法》的出臺標志著我國保險保障基金制度的正式建立,將為我國按照市場原則建立保險市場的退出機制和更有效地保護保單持有
保險保障基金是由保險公司繳納形成,按照“集中管理、統籌使用”的原則,在保險公司被撤銷、被宣告破產等情形下,用于向保單持有人或者保單受讓公司等提供救濟的法定基金。我國1995年發布的《保險法》和2002年新修訂的《保險法》都明確要求建立保險保障基金制度。據悉,有關《辦法》的具體實施細則將在今年內出臺。 根據《辦法》,保險保障基金將由保監會集中管理,統籌使用。江先學介紹,保監會將在財務會計部下設立專門處室管理保險保障基金,為該基金設立專門賬戶并對保險公司實行分戶核算,保監會不對保險保障基金收取任何管理費用。為監督保險保障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保監會將設立保險保障基金理事會,由保險公司、國務院法制辦、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等單位組成。 據有關人士透露,目前保險公司已經提取的保險保障基金規模約26億元,按照該基金每年增加20多億規模測算,到明年保險保障基金賬戶將達到50億,十年之后,保險保障基金有望超過200億元。 《辦法》規定,保險公司繳納保險保障基金,實行按年計算,按季預繳的方式。此外,保險公司應將過去已提存的保險保障基金的50%在《辦法》實施三個月內繳納到保監會設立的保險保障基金專門賬戶,剩余部分在1年內繳清。 江先學認為,由于財險公司一直在提取保險保障基金,只是過去基金一直保存在公司的賬戶上,因此《辦法》的出臺不會對財險公司的利潤率產生影響,但壽險公司主要業務的保險保障基金都是在《辦法》出臺之后才提取,所以相比較以往壽險公司的利潤將受到影響,但是“影響不大。”江先學說。 《辦法》要求,保險保障基金的資金運用以安全性為首要原則,限于銀行存款、買賣政府債券和保健會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不得用于股權投資、房地產投資和其他各類實業投資。《辦法》規定,保險公司被撤銷或被宣告破產,其清算財產不足以償付保單責任的,保險保障基金按照比例補償限額與絕對數補償限額相結合的方式對保單持有人或保單受讓公司進行救濟。 長期以來,我國金融行業實行“金融機構破產、國家財政兜底”的體制。《辦法》是我國金融領域的一項重大改革和創新,由于《辦法》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破產救濟制度,今后償付能力嚴重不足的保險公司可以按照市場原則,平穩地退出市場。 目前,保險公司的數量大幅度增加,隨著入世后保險市場的全面開放與競爭的加劇,不能完全避免保險公司發生危機甚至破產。江先學認為,保險保障基金就是保險行業為自己建立的一個“蓄水池”,是保險業運用行業的力量解決發展中的問題的一個有效途徑。保險保障基金制度的建立,對保險業,甚至整個金融行業的穩定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國際金融報》 (2005年01月06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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