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記者 葉志明 通訊員 高濤)記者昨日從廣州市國稅局獲悉,廣州市2004年出口退稅額大幅增長,全年辦理出口退稅161.51億元,其中清退以前年度“老賬”88.88億元,辦理2004年度“新賬”72.63億元,比上年同期大幅增長了95.3%、增退78.81億元。
根據國務院“老賬要還,新賬不欠”的精神,廣州市國稅局實行了出口退稅“隨時申報、隨時審批、隨時退還”的政策。
廣州國稅局表示,該局將自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3月31日期間,進行2004年度出口貨物退(免)稅清算工作。廣州地區各出口企業務必及時收齊有關單證盡早申報,要嚴格執行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收齊單證的期限,嚴格執行逾期未申報要視同內銷征稅的規定。
(觀宇/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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