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朱桂芳 通訊員/高濤)新年出口退稅工作如何安排?針對外貿企業最為關心的問題,昨天廣州市國稅局有關負責人明確指出,根據工作進度,今年第一季度為出口退稅的清算期。
據介紹,廣州市2004年出口退稅額大幅增長,實現出口退稅“隨時申報、隨時審批、隨時退還”。全年共辦理出口退稅161.51億元,其中清退以前年度“老賬”88.88億元,辦理
2004年度“新賬”72.63億元,比上年同期大幅增長了95.3 %、增退78.81億元,有力促進了廣州地區外貿出口快速增長。
廣州市國稅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年該局將自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3月31日期間,進行2004年度出口貨物退(免)稅清算工作。廣州地區各出口企業務必及時收齊有關單證盡早申報,要嚴格執行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收齊單證的期限,嚴格執行逾期未申報要視同內銷征稅的規定。出口企業在清算過程中要對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工作進行重點自查。國稅部門要求各出口企業必須保證數據的準確性,嚴格按照退稅機關的時間要求上報各種清算報表及清算報告。(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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