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天開始,投資者在滬深交易所每個交易日的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和下午13時30分至16時就可以進行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轉讓了。兩個交易所將統一安排公開股份轉讓信息,投資者可以通過證券交易所在指定披露信息的網站進行查詢。
2004年12月15日,由深圳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共同制定的《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轉讓業務辦理規則》(《規則》)正式出臺,這意味著非流
通股終于可以通過證券交易所公開轉讓并實現流通了。
對于一些投資個人或機構來說,投資非流通股轉讓或許是個機會,因為有些個人或機構可以借機控股、實現買殼上市;另外,由于非流通股價格要遠低于社會流通股,但享有的權利,包括分紅是一樣的。因此,對于個人投資者而言,非流通股轉讓也是個新的投資機會。雖然投資機會是有的,但有關專家提醒,其風險也不可小覷。
風險一:投資非流通股風險較大,對轉讓非流通股的上市公司不了解的投資者不要輕易涉險。經營業務有特色、業績可能翻身的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是有投資機會的,但前提是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的質地以及重組方的實力一定要有深入了解,否則風險太大。一旦該上市公司病入膏肓,面臨退市,那么投資非流通股也會血本無歸。
風險二:數量、時間受限制。《規則》除規定了必備的審核程序外,還規定了嚴格的轉讓比例要求和時間要求,限定了出讓和受讓非流通股的最低比例,股份持有人或受讓人申請出讓或受讓的股份數量不得低于一個上市公司總股本的1%;持股數量不足1%的股份持有人提出出讓申請的,應當將其所持的全部股份一次性轉讓給單一受讓人。《規則》還規定,為了防止炒賣非流通股行為的發生,規定了非流通股股份轉讓的最短時間間隔要求,即受讓非流通股后,受讓人需持滿一個月后方可再次轉讓,且再次轉讓也受上述比例限制。
風險三:流通受限制。雖然《公司法》對自然人受讓非流通股并無限制,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轉讓規則同樣遵循這一原則,但值得注意的是,自然人受讓非流通股后,股份性質仍為非流通股,不能進入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流通交易。
風險四:政策風險大。非流通股轉讓曾因為操作不規范,導致國有資產流失而一度被叫停,而《規則》出臺后,能否規范運作尚待時間考驗。
商報實習記者 張培娟 S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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