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務部外貿司司長魯建華就紡織品征收出口關稅問題接受了記者采訪。
問:對部分紡織品征收出口關稅的目的何在?
答:2005年紡織品貿易即將實現一體化,在紡織品貿易體制新舊更替的關鍵時期,我們應該對中國紡織品出口面臨的問題和前景進行理性和客觀的分析,以便統一認識,協調行
動,采取有效措施,迎接紡織品自由貿易時代的到來。紡織品一體化是經濟全球化背景下不可逆轉的大趨勢,但一體化的進程并非一帆風順。一些主要進口方在一體化過程中對國內市場和產業進行過度保護,在配額即將全面取消的最后階段,把國內產業面臨的困難簡單歸咎于中國的紡織品出口,對中國紡織品實施限制性措施。這種做法違反了世貿組織規則要求,背離了紡織品貿易自由化的精神,將嚴重損害多邊貿易體制,影響中國在世貿組織中權利和義務的平衡。
在享受一體化成果的同時,也應當意識到中國紡織品出口的發展目標并不是通過簡單的數量增長,而是希望通過推動產品結構優化和產業升級,逐步提高檔次和附加值。中國紡織業既處在重大的發展機遇期,又處在日趨復雜的國際貿易環境中。因此,中國紡織業的發展必須以充分享受一體化好處,維護我加入世貿組織權益為核心,推動我紡織品出口增長方式的轉變,實現我國紡織業的健康、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為創造良好的貿易環境,鼓勵高附加值產品出口,進一步優化我國紡織品出口結構,我們在認真聽取了有關行業組織、紡織服裝企業等多方意見的基礎上,決定在2005年一體化后對六大類31種紡織品采取從量稅計征方式加征出口關稅。與傳統非關稅措施相比,關稅具有透明度高、公正、公平的特點,既有利于穩定出口、保證中國紡織品平穩過渡到自由化貿易,又有利于發揮稅收的資源配置效應,促進紡織業生產要素的合理分配,保持提高整體效益和長期國際競爭力。
問:為什么采取從量計征出口關稅的方式?
答:采用從量計征的方法,高附加值產品出口稅賦相對較低,低附加值產品稅賦相對較高,有利于擴大高附加值紡織品的出口,優化我國紡織品出口結構。
問:征稅方案的稅率設置是如何考慮的?
答:2005年征稅方案中,政府按照量能負擔的原則設置稅率,既要達到稅收對出口產品的調節作用,又要考慮企業的承受能力。為此,對不同價格的出口產品設立不同的稅率。以件(套、條)為計量單位的商品,稅率分為0.3元/件(套、條)和0.2元/件(套、條)兩檔;以重量為計量單位的商品,稅率定為0.5元/千克。應該說,稅率設置是比較合理的,也是絕大部分企業可以承受的,不會過多增加企業負擔。
問:加工貿易項下產品是否也適用統一的征收方式?對美、歐等發達國家市場和對發展中國家市場是否適用統一的稅率?
答:征稅政策一方面要保持紡織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另一方面要符合公平和非歧視原則,因此,對不同貿易方式、不同出口市場應適用統一的稅收政策。
統一不同貿易方式的稅收政策,有利于國內紡織業資源在出口行業真正合理、公平的配置,有利于確保采取一般貿易方式和其他方式出口的企業能夠公平競爭,有利于中國紡織業長遠發展目標。
中國關注的出口市場既包括發達國家市場,也包括發展中國家市場。不同出口市場統一稅率,有利于引導紡織業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指導思想,任何區分市場的征稅或免稅政策都將引發新一輪不合理的貿易轉移。
問:您對一體化后的中國紡織業界有何希望?
答:希望紡織業界一是應充分認識一體化面臨的新形勢,處理好短期利益與中長期利益、企業利益與行業利益和國家利益的關系;二是加快提升產業結構,加大對產品的創新研發的投入,提高產品附加值,創立自主品牌;三是在目前國內企業組織化程度低,行業組織發育不成熟的情況下,企業應主動加強自律意識;四是以合作求發展,通過到國外投資設廠、建立合作伙伴關系、設立貿易公司等方式積極大膽地“走出去”;五是通過對話和交流,擴大與國外紡織業界的合作,實現互利共贏,共同享受紡織品一體化的成果。紡織行業組織應主動、充分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提高行業協調能力,維護出口秩序,積極開展行業協調,加強與國外行業組織的交流和溝通,更有效地為企業提供咨詢服務,為企業的對外交流創造便利條件。
我們相信,通過政府、行業組織和企業的共同努力,能夠實現中國紡織行業的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完成向紡織品自由貿易時代的順利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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