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30日公布《關于推動深圳保險業創新發展若干意見》本報訊駐深圳記者謝白清報道:深圳市政府30日正式公布的《關于推動深圳保險業創新發展若干意見》提出,計劃用5年左右的時間,使深圳成為保險機構聚集中心、保險市場輻射中心、保險技術和管理經驗引進創新中心、保險產品研發中心、保險人才交流培訓中心、保險資金運用中心。
新設總部分部均可獲巨獎《意見》提出,深圳保險業創新發展的總體目標是,充分發
揮深圳市場化和國際化程度高的優勢,加快深圳保險業從粗放式經營向集約化經營方式轉變,從市場局部開放向全面開放轉變,從單一服務功能向多重功能轉變,從相對獨立發展向與外部聯系更加緊密轉變。為此,《意見》提出了一系列鼓勵措施,對在深圳新設立保險機構總部的,一次性獎勵500萬元;對在深圳新設立保險機構地區總部的,一次性獎勵200萬元。
購房建房政府有補貼總部或地區總部在深圳的保險機構新購置辦公用房,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大型保險機構在深圳設立總部或地區總部需購地自建辦公用房的,其用地經深圳市規劃、國土部門審核并報深圳市政府審批后,以協議方式出讓,由深圳市財政根據實際情況,返還地價(含配套費等)的30%。保險機構新購置自用辦公用房、在原來面積基礎上新增租賃自用辦公用房,可以申請補貼。
新設經紀公司也有巨獎對在深圳新設的保險經紀公司、保險公估公司、保險代理公司,公司嚴格依法納稅,上年度利潤達到規定數額,給予相應的一次性獎勵:上年度利潤達到30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上年度利潤達到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上年度利潤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獎勵200萬元;上年度利潤達到300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獎勵500萬元。
鼓勵發展中小型企業保險《意見》提出支持保險業組織及產品服務創新。積極探索專業性保險公司、自保公司、相互保險公司等多種組織形式,鼓勵保險企業在深設立資產管理公司,支持符合條件的保險企業在境內外上市。鼓勵發展企業年金和健康保險,為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提供配套服務;發展中小型企業保險,為民營、高科技企業等提供服務;發展出口信用保險,支持外向型經濟發展。(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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