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補償基金給投資者一個盼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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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31日 13:00 證券時報 | |||||||||
    在近日國務院向全國人大提交的關于審計查出問題糾正情況的報告中,透露了一個重要信息:針對證監會上繳的新股申購凍結利差資金,證監會、財政部、人民銀行已經向國務院報送了《關于設立證券投資者風險補償基金的請示》。     應該說,建立投資者風險補償基金的想法是被券商危機“逼”出來的。由于證券市場的不規范,不少證券公司挪用客戶保證金,一旦證券公司資金鏈斷裂,客
    投資者自然是歡迎投資者風險補償基金的。南方證券、閩發證券等一批證券公司暴露出資金黑洞,動輒幾十億,多則上百億。一時間投資者成了驚弓之鳥,感覺把錢放在哪個證券公司都不放心,有的干脆徹底退出了證券市場,嚴重地影響了股市的正常發展。設立證券投資者風險補償基金,在不增加投資者負擔的基礎上為其資金提供了安全保障,實際上是給他們吃了一顆定心丸,有利于穩定市場信心。     設立證券投資者風險補償基金還有利于維護整個金融大局的穩定。以往券商出事以后,人民銀行不得不充當“救火隊員”的角色,但這畢竟不是長久之計。人民銀行對券商的再貸款累計有幾百億之巨,收回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央行只能靠發行貨幣來彌補,長此以往,不僅包袱會越背越重,還會助長金融機構的道德風險。建立證券投資者風險補償基金,有助于探索證券公司破產清償管理辦法,建立證券公司風險防范和處置的長效機制,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大局的穩定。     雖然設立投資者風險補償基金的初衷是解決券商危機問題,但是它不應局限于此,投資者風險補償基金應該起到更大的作用。比如解決上市公司對投資者的賠償問題。藍田股份、銀廣夏等一批上市公司都曾經以虛假信息誤導投資者,雖然事后有些投資者通過法律訴訟來追償損失,但實際上往往是贏了官司輸了錢,因為這些上市公司可能根本就無力支付賠償金。如果通過投資者風險補償基金來給投資者一定的補償,則可以較好地解決這個問題,同時會大大增強他們對股市的信心,可謂一舉兩得。     隨著證券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規范化程度的提高,可能會有更多的上市公司或券商因違規或經營不善而被“處理”,因此而產生的補償數額將會增長。這樣就帶來一個問題:靠新股申購凍結資金的利差形成的投資者風險補償基金很有可能支付力不足。其實,這也很好解決,投資者每年都支付了大量的印花稅、交易傭金和紅利所得稅,可以考慮從這些稅金和傭金中按一定比例提取資金來補充投資者風險補償基金。這也算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吧。     設立證券投資者風險補償基金的請示還需要得到國務院的正式批準。不管怎樣,這都是一項值得期待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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