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家多個部委共同組織的2005年“電煤訂貨會”總算在秦皇島市召開。然而,計劃舉行一周的這個訂貨會從29日開幕起,就被舉辦方置于一個“封閉”的環境下“低調”舉行,不消說絕大多數專程前往采訪的記者不準入場,就是赴會的大批客戶也被嚴格限定進場名額。
有關方面擔心(害怕)什么呢?顯而易見,擔心這個既不像市場自由交易,又不同于
計劃分配的“訂貨會”再度成為輿論指斥的焦點;忌諱這個不倫不類的“訂貨會”因展示不出能擺上臺面的“交易成果”而再度成為輿論嘲笑的話柄。
這個擔心完全可能成立。2002年、2003年直至2004年的同類“訂貨會”,一屆不如一屆,作為舉辦方的有關部門面臨輿論考問的壓力一年甚似一年,2005年度的“訂貨會”又何以避免再蹈覆轍?
輿論為何不留情面地考問有關部門?答案也簡單,皆因煤價已放開多年,“煤市”已初步形成,電價卻依然實施“官價”。煤屬于一次能源,電乃二次能源,照理說,作為商品電原料的商品煤價格漲了,電價亦跟著上漲就是,何至于“煤電矛盾”越鬧越兇?
答案是簡單、明確和易懂的。政府部門當然也知道解決“煤電矛盾”的治本之策該從何處發力。問題是,多年計劃加壟斷形成的舊有的電力體制、結構以及“電力利益集團”強大的既得利益訴求,“捆死”了政府部門實施有效宏觀調控的手腳,遮蔽了政府部門推進“電改”的視野。當前的現狀是,政府部門有力無處使,甚至有力不敢使(于推進“電改”)。
由于壟斷,發電企業的成本構成是筆糊涂賬,在信息不對稱(本身又系壟斷造成之必然結果)的情況下,政府若輕率開放電價,允許電價隨行就市,勢必出現電價失控,導致電價非理性波動“危”及整個社會。而且,還是因為壟斷,升上去的電價很難隨著煤價下跌而同步下跌,至少會慢上一拍。這個判斷不但邏輯上完全成立,而且可以從油價的“漲落風波”中得到先期印證(因石油供給同樣也是一個“壟斷利益體”)。經“電力利益集團”與有關部門長達4年的“博弈”,發改委近日終于作出讓步,承諾于近期正式推出總浮動幅度不突破8%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也就是說,煤價若繼續漲,也適當允許電價向上浮動。那么,這個讓步能否看作是有關部門下決心推進“電市”形成的一個改革舉措呢?早報評論員認為依然不能,而只是緩釋“電力利益集團”主張調高電價強大壓力的無奈之舉和權宜之策。
說得更直率些,這純屬一種不得已而為之的痛苦妥協———向壟斷利益妥協。因為,電價要隨行就市,前提是首先打破電力壟斷。否則的話,電價開放就缺少最基本的市場基礎,必出現“一放就亂”的局面。這不光是最基本的經濟學常識,又是最一般的市場常識。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大致可以形成下述共識:
其一,此屆“電煤訂貨會”依然不可能被看好。
其二,“煤電價格聯運機制”的運作雖在短期內可適當緩和勢不兩立的“煤電矛盾”,但從中長期看,若繼續維持電力壟斷體制不變而允許電價“上浮”(事實上,一旦電價開禁,再想剎車幾乎不可能),最終必繼續增加“電改”的難度和綜合成本。
其三,“煤市”仍將繼續發育壯大,它客觀上有利于增大“電改”的壓力。
其四,媒體對“煤電矛盾”的揭露和剖析,社會各界對電力壟斷(主要在發電和供電兩個環節)的抨擊,不可能因為人為的“封閉”和“低調”而有所減弱。
其五,基于以往改制的經驗,哪個行業內的“計劃矛盾”越尖銳時,就越是下決心推行改制的大好時機。
為此,就大力推進電力體制改革而不僅僅是隔靴搔癢式的“改良”,有關部門當快下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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