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2月30日電經國務院批準,國家發改委日前印發了《關于建立煤電價格聯動機制的意見》,決定建立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國家發改委今天明確表示,實行煤電價格聯動時,居民電價、農業電價、中小化肥電價將保持相對穩定,一年最多調整一次,且調整居民用電價格前應依法召開聽證會。近期不會調整居民電價。
據介紹,實行煤電價格聯動時,將要求電力企業消化30%的煤價上漲因素,在此基礎上,將
上網電價隨煤炭價格變化調整。上網電價調整后,按照電網經營企業輸配電價保持相對穩定的原則,相應調整電網企業對用戶的銷售電價。
作者:張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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