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化高新第四屆董事會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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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31日 07:23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北京燕化高新(資訊 行情 論壇)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23日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向公司董事發出了召開公司第四屆臨時董事會的通知。公司四屆董事會臨時會議于2004年12月30日采用通訊表決的方式召開,公司董事會成員11名,參加本次臨時會議表決的董事
1、審議通過了關于成立新的控股子公司的議案。擬將公司現有的以催化劑為主體的資產和業務進行整合,設立新的控股子公司。燕化高新擬占新公司股份的95%(以實物資產和部分現金出資),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資5%(全部以現金方式出資)。涉及進入新公司的資產范圍界定及出資、工商注冊等事宜授權經理層與有關方面磋商后具體辦理。 此項議案的表決結果為:10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由于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與本公司屬于同一控制人???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控制,本次交易屬于關聯交易,由于本次交易沒有關聯董事,因此沒有回避表決的情況。待有關具體的出資協議簽署后,公司將按照《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征得獨立董事的事前認可并出具獨立意見、履行相關的審批程序以及披露《關聯交易公告》。該項議案還需提交公司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2、審議通過了聘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議案: 聘任夏勇先生為公司財務總監。 聘任鄭寬先生為公司常務副總經理。 聘任咸海豐先生為公司財務副總監。 上述人選均逐個表決,表決結果為:10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公司獨立董事張兆民先生、甘韶球先生、王志剛先生就本次董事會任命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1、根據夏勇先生、鄭寬先生、咸海豐先生的個人履歷、工作業績等,沒有發現其存在違反《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及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的情形。任職資格合法。 2、夏勇先生、鄭寬先生、咸海豐先生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綜上所述,我們同意北京燕化高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聘任聘任夏勇先生為公司財務總監、聘任鄭寬先生為公司常務副總經理、聘任咸海豐先生為公司財務副總監。 北京燕化高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00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高管人員簡歷:夏勇先生:男,36歲,工學、經濟學雙學士,曾擔任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地毯廠財務科科長,北京燕化高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辦公室副主任,現任燕化高新財務部主任。聘任為燕化高新財務總監。 鄭寬先生,男,33歲,經濟學學士,曾任職于國內貿易部華星集團投資部,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銀行總部融資部經理、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聘任為燕化高新常務副總經理。 咸海豐先生,男,34歲,經濟學學士學位、注冊會計師、注冊資產評估師、會計師。先后擔任廣西國泰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部經理、大鵬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稽核部和風險管理部高級經理、呼和浩特北能能源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財務總監等職務,從事過財務管理、風險管理、內部審計、外部審計等工作。聘任為燕化高新財務副總監。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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