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紙業200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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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30日 05:56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岳陽紙業(資訊 行情 論壇)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04年12月29日在湖南省岳陽市城陵磯洪家洲文化中心會議室召開,參加會議公司股東及股東代表8人,代表股份106941931股,占公司總股本的59.46%,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以逐項記名投票方式審議通過了如下決議: 1、《關于調整獨立董事津貼的提案》。同意106941931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表
2.《關于調整董事長薪酬考核辦法的提案》。同意106811931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關聯股東王祥對本項議案回避表決,其所持有的130000股股份數未計入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 3.《岳陽紙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激勵基金使用管理辦法》。同意106941931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4.《關于投資建設<10萬公頃造紙原料林基地建設>項目的提案》。同意106941931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本次會議聘請湖南啟元律師事務所律師呂德璐女士進行了現場律師見證,見證律師認為: 1、公司200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范意見》(2000年修訂)及其它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2、出席公司200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或其代理人,均為公司董事會確定的股權登記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股東或其合法授權的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股東及其代理人資格合法有效; 3、公司200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岳陽紙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4年12月29日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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