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30日電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消息,經國務院批準,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了《關于建立煤電價格聯動機制的意見》,決定建立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國家發展改革委同時表示,近期不會調整居民電價。
據了解,從長遠看,國家將在堅持放開煤價的基礎上,對電力價格實行競價上網,建立市場化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在過渡期間,將積極穩妥地推進電力市場建設,并按照“市
實行煤電價格聯動時,將要求電力企業消化30%的煤價上漲因素,在此基礎上,將上網電價隨煤炭價格變化調整。上網電價調整后,按照電網經營企業輸配電價保持相對穩定的原則,相應調整電網企業對用戶的銷售電價。其中,居民電價、農業電價、中小化肥電價將保持相對穩定,一年最多調整一次,且調整居民用電價格前應依法召開聽證會。
據悉,為保持煤、電價格的基本穩定,國家將鼓勵煤炭、電力企業簽訂長期合同,并依法對電煤價格進行適當調控。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