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億農民在中央一號文件的引領下,實現了糧食產量4550億公斤的預期增長目標。與糧食的增產相對應,農民收入也獲得了大幅度提高,增幅達10%,但這主要是前三季度的情況。進入第四季度后,市場上農產品價格急轉直下,出現了農民賣難的現象。因此,有必要探討農民持續增收的對策。
一、 2004年農業大幅度增產
根據國家統計局的統計資料,2004年我國糧食生產出現了重大轉機,糧食生產扭轉了連續幾年持續下滑的頹勢,實現了年初4550億公斤的預期目標。經濟作物,如棉花、大豆、花生等,也獲得了大豐收,產量遠遠高于去年。我認為,2004年農業增產,既有市場本身的因素,也與中央的支農政策分不開,還與風調雨順的氣候有關,總之是一系列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
2004年農民收入的情況可以分為兩個階段:前三季度,隨著糧食的增產,農民增收幅度較大;但進入第四季度以后,由于主要農產品的價格急轉直下,農民增收發生重大困難。
為了扶持農業,國家大幅度調高了農副產品的價格。事實證明,國家對農產品漲價的政策是有效的,但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供求關系起主導作用,當農產品供大于求時,價格下降是難免的。那么,怎樣使農民增受能夠得以持續?
二、 農民持續增收的對策
1、 農業產業化經營是解決農村剩余勞動力就業、增加農民收入的有效途徑
不少經濟學家指出,農民之所以貧窮,主要是因為從事農業的人太多。因此,要富裕農民,就必須減少農民。我國的基本國情是人多地少,戶均的土地經營規模在長期內不可能明顯地擴大,因此國際經驗中通常采取的一些提高農業效益的辦法,如擴大農場規模、政府補貼、提高農產品價格等,我們大都難以采用,即使采用了也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農業產業化經營應運而生。
農業產業化經營就是把不同環節組成一個完整的鏈條,把后續加工部門和種植業連在一起。在我國農村,發展農產品加工的市場潛力和空間都很大。相對于最終消費,農產品加工是農業的中間需求,隨著人們收入水平的提高,農產品的中間需求是不斷擴張的。加工環節增值的空間很大,其中的商機很多,這個產業鏈及其豐富的程度,足以吸納大量的農村剩余勞動力。這樣,種植業就成為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第一車間,只有少部分農民從事種植業;大量的農村剩余勞動力被吸納在后續加工部門,可以分享后續加工部門不斷創造的附加值。因此,農業產業化經營既可以吸納大量的農村剩余勞動力,又可以增加農民收入,可謂一舉兩得。農業產業化的主要方式是“公司+農戶”,也有“公司+合作社+農戶”的形式。
2、“公司+農戶”模式,還需要農業保險來支持
“公司+農戶”模式之所以能夠存在下來,是因為公司和農戶兩者互有需求。正是這種相互需求的存在,構成了“公司+農戶”的客觀基礎。
但是,該模式目前面臨著農副產品市場多變性的外在壓力,因為農民的風險轉嫁給了公司,而公司的風險如果不能實現有效化解的話,長此以往,這種模式也就難以維持。
如何支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筆者以為,給“公司+農戶”模式上一道農業保險是個有效的辦法。給“公司+農戶”模式上農業保險,應對公司和農戶區別對待:公司主要從事農副產品加工,附加值較大,適合商業保險的經營形式;但是,對從事種植業的農戶應采取政策性保險形式,國家應給予適當的補貼。因為農業產業化經營以后,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被吸納在農業產業化的后續加工部門,這樣在農村真正從事種植業的農戶數量就不是太多,而在農業產業化經營的各鏈條中,種植業最辛苦,基本上靠天吃飯,但收入最低。
有學者提出,政策性農業保險只適用于國家產業政策扶持的、關系到國計民生的、財政給予補貼的農業產業;對于經濟作物的種植,商業保險公司可以根據市場需求開發出合適的產品,以商業手段來經營。筆者以為,對經濟作物也應區別對待,像種植棉花、花生等經濟作物,農民的收益是比種植糧食作物要高一些,但仍然屬于大田作物,受自然條件的影響較大,對這些農戶國家仍應采取政策性保險的方式,參照糧食作物的價格給予適當的保險費補貼。(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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