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聿文
據新華社12月27日報道,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在日前召開的國有企業體制改革研討會上指出,目前有些地方主張國有經濟從一切競爭性領域退出,這與中央精神不符,國有經濟不能一退了之。
黃淑和副主任上述一席話可謂點中了當前地方國企改制的要害。目前地方進行國有資產“處置”很大程度上體現為全部退出,尤其是退出一切競爭性領域。地方在國企改制和結構調整中之所以推崇國有經濟從一切競爭性領域退出的做法,原因很復雜,但一個不容忽視的因素是很多人認為公有產權必然帶來低效益,因此必須從競爭性領域全部退出,而且是退得越干脆徹底越好。這是“國有經濟一退了之”的理論基礎。
我認為,持此種論調的人錯誤地理解了“競爭性”三字。所謂“競爭性”,只是社會經濟的運行方式和企業的市場行為方式,它是相對的而非絕對的。一般來說,所有的支柱產業和主導產業,包括一些關鍵領域,都屬競爭性行業。倘若國有經濟從所有競爭性行業和領域退出,絕大部分支柱產業、主導產業以及重要行業和一些關鍵領域都變成私人或外商經營,那么,這與我國經濟改革的目標是相悖的。
改革的目標是提高國有企業的競爭能力,而不是設置門檻把它掐死。所以,我們應從行業在國民經濟中的重要性、從國有企業在不同行業和領域發揮作用的情況,而不是從市場活動方式來看待國有經濟必須參與的領域;退一步說,即使要從競爭方面來看待,也應從市場經濟不同所有制公平競爭的角度推進國有經濟的戰略性改組,而不是一味地要求國有經濟放棄公平競爭權利退出一切競爭性領域。
因此,人們不能先入為主、不公平地剝奪國有經濟的競爭權,國資委應該調整國企改制思路,把調整所有制結構與推進股份制改革有機結合起來,圍繞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使國有經濟“進”而有為,“退”而有序。否則,就是從一個極端走到另一個極端了。
(日京/編制)(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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