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放:2004年10月20日,河南省鄭州煤業集團公司大平煤礦發生一起特大型煤與瓦斯突出而引發的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共造成148人死亡,32人受傷。事故發生后,胡錦濤、溫家寶、黃菊、周永康等中央領導均做出重要批示,國務委員兼秘書長華建敏率工作組迅速趕赴事故現場,指導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和善后工作。隨后成立的國務院“10.20”事故調查小組經過周密調查認定,除了高危的地質因素之外,大平煤礦應急處置措施不力,安全管理存在漏洞也是導致事故擴大的重要原因。12月1日,河南新密市檢察院宣布,造成148名礦工
遇難的大平煤礦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首批4名責任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犯罪已被逮捕。
點評:煤礦安全事故如今已經不是新鮮話題,但令人費解的是,為什么在無數個前車之鑒之后,此次礦難仍然會造成如此嚴重的后果?按我國目前的防治能力和技術水平,只要把防范措施落實到位,瓦斯爆炸事故本應可以避免。煤礦安全事故之所以接連不斷,追根究底在于地方政府和經營者扭曲的發展觀及對寶貴生命的漠視,為了追求利潤指標沒有真正把職工的生命健康放在第一位。大平煤礦原本就存在安全隱患,安監部門曾多次督促其整改,但并沒有引起煤礦足夠的重視,其上級鄭煤集團下屬煤礦曾事故不斷,但鄭煤集團對安全工作似乎已經習慣了以會議傳達代替落實核查,從沒有真正從這些事故中吸取教訓,終于釀成了沉重慘劇。安全與發展、人的生命與企業的利潤到底孰輕孰重?這個問題值得所有高危行業的管理者深思。本報記者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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