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商務部官方網站消息,商務部市場建設司有關負責人日前就將于2005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拍賣管理辦法》表示,該《辦法》對惡意降低傭金、虛假宣傳等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了禁止性規定,并規定了相應的處罰措施。
嚴禁惡意降低傭金
《辦法》規定禁止惡意降低傭金比例或低于拍賣活動交易成本收取傭金,甚至不收取傭金或給予委托人回扣等手段競爭拍賣標的及相應的處罰措施。
開業六個月不拍賣吊銷執照
明確拍賣企業在成立后六個月如果沒有開業,在開業后連續六個月沒有舉辦拍賣會或沒有營業納稅證明,將吊銷執照。逐步形成違規出局、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
對洋巨頭政策傾斜
增加了外商投資拍賣企業的市場準入、變更、退出和監督管理等內容,并對有先進拍賣經營經驗,較強的經濟實力及國際拍賣營銷網絡的外國投資者進行了必要的政策傾斜,基本保證了內外資一致。(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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