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廣夏民事賠償案首次判決:投資者勝訴 公司無力賠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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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29日 08:45 上海證券報 | |||||||||
    備受矚目的銀廣夏證券民事賠償案日前有了首例判決。ST銀廣夏(資訊 行情 論壇)昨日收到了寧夏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判令公司賠償原告柏松華各項損失110672.05元及承擔(dān)部分案件受理費。但公司方面表示,由于目前已處于資不抵債狀態(tài),可能無力對投資者進行賠償。     ST銀廣夏董事局今日還專門就公司證券民事訴訟情況發(fā)布了公告。
    公司稱,目前公司沒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訴訟或仲裁事項。公司目前已處于資不抵債狀態(tài),可能無力對投資者進行賠償。但公司同時表示,將對本次及相關(guān)訴訟計提準(zhǔn)備金,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fēng)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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