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百貨2004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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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29日 05:42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股東大會沒有修改提案的情況。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我公司二○○四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04年12月28日上午在公司南樓七樓會議室召開,會議由董事長陳民群先生主持,出席會議股東及授權代表6人,代表股份80,012,320股(其中流通股東1人,持有股份2,600股,非流通股東5人,持有及代表股份800,09,72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55.31%,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一、議案審議情況。 1、以80,012,320股(其中流通股東1人,持有股份2,600股,非流通股東5人,持有及代表股份800,09,720股)同意,占出席股份總數100%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向南寧市商業銀行申請授信額度的議案》; 2、以80,012,320股(其中流通股東1人,持有股份2,600股,非流通股東5人,持有及代表股份800,09,720股)同意,占出席股份總數100%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我公司與金湖廣場(北廣場)商鋪業主簽定的《房屋租賃合同》; 3、以80,012,320股(其中流通股東1人,持有股份2,600股,非流通股東5人,持有及代表股份800,09,720股)同意,占出席股份總數100%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為控股子公司南寧南百世華家電有限公司增資議案的修正案》。二、律師見證情況。 經桂云天律師事務所薛有冰律師見證,出具了《桂云天律師事務所關于南寧百貨(資訊 行情 論壇)大樓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該所律師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及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南寧百貨大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