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思立 李曉曄
從金正數碼科技原董事長萬平到創維數碼董事局主席黃宏生,從中航油總裁陳久霖到而今被拘的伊利5名高管,公司高管頻頻出事凸顯出公司治理危機。
“不能將伊利高管風波看作是個案,應該將近期連續發生的公司高管出事聯系起來看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研究所副所長李兆熙研究員一語點題。李兆熙說,伊利高管出事源于今年6月份獨立董事俞伯偉質疑伊利股份違規進行國債投資,暴露出公司治理問題,引起證券市場的震蕩,直接導致證監會的介入,隨后證監會的核查小組進入伊利調查。他說,今年上市公司高管屢屢出事的現象發生,很大程度上與我國目前股市的背景環境有關,說明我們的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公司治理機制不到位和企業風險管理薄弱。
李兆熙認為,公司治理應該有一個框架。但許多股份公司缺乏健全的內設專門機構,或者是機構雖健全,作用卻普遍缺失,使得公司治理結構成了一個空架子。當前,無論國有企業還是私營企業都想上市融資,但他們忘了最重要的一點,即一旦公司上市,無論原來是私營還是國有,都會變成公眾公司,帶有很大的社會性。在這種情況下,選擇引入獨立董事可以體現社會的監督作用。但是,現在中國很多公司的獨立董事缺乏獨立來源,與董事會有“說不清”的關系,造成獨董作用缺失。像伊利股份獨董那樣站出來獨立說話的,實屬罕見的個例。
李兆熙表示,目前國內公司治理面臨很多問題,比如,董事會議事和操作程序不規范。伊利為什么能違規進行巨額國債投資?又為何不向廣大投資者及時披露?在中國公司治理中,尤其要重視強有力的過程監督而不是事后監督。他說,對企業的估值中,治理結構指標比財務指標更重要。企業必須完善公司治理,資金運作需要有透明度,要對廣大投資者負責,及時披露信息,接受資本市場的監督。通過有效的治理和監督來規范企業經營,減少風險。
《市場報》 (2004年12月28日 第十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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