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深交所于昨日發布通知,布置上市公司2004年年報披露工作。通知要求,上市公司應當在2005年4月30日前完成2004年年度報告的編制、報送和披露工作,且不得晚于2005年第一季度報告的披露時間。通知稱,對于上市公司預計2004年度凈利潤為負值或者業績與2003年度相比大幅度變動(一般指凈利潤與2003年度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但未在2004年第三季報中進行業績預告,或者預計2004年業績與已披露的業績預告差異較大的,應當及時公告,但公告時間最遲不得晚于2005年1月31日。(何曉晴)
(金陵/編制)(來源:金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