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峴紙業200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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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28日 05:42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延邊石峴白麓紙業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04年12月27日以通訊方式召開,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6人,代表股份10480萬股,占公司總股份17030萬股的61.54%。會議由公司董事長王相閣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見證律師列席了會議。會議的召開和召集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延邊石峴白麓紙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審議表決通過了以下決議:
1、簽訂代理銷售合同的議案; 有效票數10480萬股,同意票7070萬股,反對票836萬股,棄權票2574萬股,同意票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的67.46%。 2、關于和吉林化纖集團有限公司增加互保額度及為其提供擔保的議案; 有效票數10480萬股,同意票10480萬股,反對票0股,棄權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的100%。 3、續展公司與中國工商銀行圖們支行8109萬元貸款的議案; 有效票數10480萬股,同意票10480萬股,反對票0股,棄權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的100%。 本次股東大會經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律師現場見證并出具法律意見書,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及表決程序等相關事宜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股東大會決議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延邊石峴白麓紙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4年12月27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