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上市公司年報披露工作即將拉開序幕。上海證券交易所昨天發布《關于做好上市公司2004年年度報告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首次要求上市公司交待“不分紅”原因。
凡在2004年上市的公司,應于明年4月30日前完成2004年年度報告的編制、報送和披露工作。在2005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間新上市的公司,如在上市公告書中未披露2004年年
度業績情況的,也應當于明年4月30日前披露2004年年報。
值得注意的是,2004年上市公司年報首次被要求說明不進行現金分紅的原因。根據《通知》,上市公司2004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現金利潤分配預案的,公司董事會應當在審議通過2004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董事會決議公告中,說明不進行現金利潤分配的原因,同時說明未分配利潤的用途和使用計劃。
據統計,2001年至今的3年中,兩市共有335家上市公司未進行現金分紅。
“年報披露要求”摘錄在年報正式披露前,如果出現業績提前泄漏,或者因業績傳聞而導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異常波動的,上市公司應當立即公布2004年度未經審計的財務數據,包括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利潤、利潤總額、凈利潤、總資產和凈資產等。
在注冊會計師審計的過程中,如發現經審計的財務數據與已公布的財務數據出現重大差異的(一般指差異在10%以上),上市公司應當立即刊登公告,解釋差異內容及其原因。
上市公司的業績預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時間最遲不得晚于明年2月1日。
上證所每天最多安排45家上市公司公布年報。若不能按期披露年報,則需在明年4月15日之前向證交所提出報告,并公告原因和延期披露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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