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軟件首次列入技術成果范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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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26日 11:15 新華社 | |||||||||
    最高人民法院昨天公布技術合同司法解釋,對“技術成果”的概念以列舉方式確定為6種,計算機軟件、植物新品種等首次納入“技術成果”范圍。     司法解釋規(guī)定,技術成果,是指利用科學技術知識、信息和經(jīng)驗作出的涉及產(chǎn)品、工藝、材料及其改進等的技術方案,包括專利、專利申請、技術秘密、計算機軟件、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植物新品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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