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日前舉行的“民營資本參與國企改制過程中的制度缺陷與制度建設”研討會上,原中國政法大學校長、著名法學家江平教授表示,現(xiàn)在國有產權交易中以評估定價的做法有不妥之處。
江平認為評估不能是給國有資產定價的唯一依據(jù)。財政部曾出臺了關于資產評估的準則,對包括國有資產在內的資產評估,明確其評估價并不是交易必須依據(jù)的價格,而只是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