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 證券期貨業將成為反洗錢領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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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25日 10:15 上海證券報 | |||||||||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24日向記者表示,人民銀行正積極組織起草分別適用于證券業和保險業的反洗錢規章。這意味著我國反洗錢工作的相關規章制度領域不僅包括銀行類金融機構,而且還將覆蓋非銀行類金融機構。他說,今后我國還將針對更為寬泛的領域,諸如房地產公司、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珠寶商等非金融類機構,制定有關反洗錢工作的規章制度。
    目前,我國關于反洗錢工作的規章制度主要針對銀行等金融機構。比如《個人存款賬戶實名制規定》以及2003年1月人民銀行頒布的《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和《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等。     這位負責人說,證券業、保險業、期貨業等領域也將成為我國打擊洗錢活動的領域。在證券業,一些機構可利用投資賬戶等手法從事洗錢活動;在期貨業,一些機構可利用對沖交易等從事洗錢活動;在保險業,一些機構可利用"長險短做"等手法從事洗錢活動。他說,我國目前已經發現非銀行類的金融機構(證券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類型的金融控股機構)從事洗錢等不法行為,國家已對相關機構進行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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