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電 (記者李南玲)深圳市衛生局日前發布食品安全預警公告,明令禁止餐飲業經營果子貍等違禁野生動物,以防非典。違令者將處以1000元人民幣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衛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市民舉報每宗將給予200元獎勵。
去年非典疫情在我國掀起了軒然大波,當年5月深圳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香港大學宣
布從果子貍標本中分離出SARS病毒。從此,果子貍等野生動物被國家列入不得上餐桌的違禁野生動物。
深圳市衛生監督所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年雖然目前尚未出現非典疫情,但為做好今冬明春傳染性非典型性肺炎的防治工作,保障市民身體健康,特發出果子貍禁售令。希望各餐飲單位要提高守法經營意識,自覺不購買、不銷售果子貍等違禁野生動物,而廣大市民也要養成文明的衛生飲食習慣,不食用果子貍等野生動物。
《市場報》 (2004年12月24日 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