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上市并非靈丹妙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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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24日 09:46 證券時報 | |||||||||
    近日,國資委主任李榮融再次表示:國有大型企業上市的首選地是海外市場。海外上市真是國企產權制度改革的靈丹妙藥嗎?大型國企海外上市真的就比在內地上市強?答案顯然并非如此。     一方面,由于歷史和經濟結構上的原因,國企尤其是大型國企在公司治理和運行模式、理念上都和海外企業存在很大差距,國內證券市場在某種程度上已演變
    不過,在經歷了太多類似“中國足球式”教訓后,對于這種冀圖通過外來“政策倒逼”實現大型國企徹底產權改革的做法,相信大多數人已經很不以為然,譬如近期鬧得國內外沸沸揚揚的“中航油事件”。要知道中航油(新加坡)公司還曾是締造國企海外上市成功神話的企業呢,甚至直至今年10月份還是中國海外企業的一面“旗幟”,但結果怎樣?     實際上,國企選擇海外上市無非就是兩個原因:一曰融資;二曰推動企業產權改革,以促進企業規范運作。對于大型國企來說,看重的應是后者,因為前者于大型國企而言,在海外上市成本很高、融資并不經濟;可若是后者,正如前述“中航油事件”所揭示的,企業的治理結構及其有效運行并不因公司選擇在海外上市就比境內上市有所改善。如果選擇海外上市的大型國企依然是個人魅力至上或權力壓倒制度,企業的經營機制或治理模式就得不到根本改變。     大型國企上市,作為一項國有企業融資和產權改革的藝術,究竟是選擇海外還是境內,事實上并沒有絕對合理的判斷標準。海外上市也好,境內上市也罷,都只是國企產權改革的外在形式,大型國企要實現徹底的產權改革和公司權力制衡,關鍵還是要通過公司自身治理結構的完善和規范,特別是通過強化公司高層對規則的敬畏來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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