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本公司于2004年8月12日公告了關于資產收購及關聯交易的公告,本公司擬向上海寶鋼集團公司(以下稱“集團公司”)收購部分鋼鐵生產業務、供應鏈產業和其他相關業務(以下稱“本次收購”),其中包括集團公司持有的上海寶信軟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寶信
軟件”)未上市流通的150,044,070股國家股(占寶信軟件總股本的57.22%)。
現本公司已收悉寶信軟件原審批機關上海市外國投資工作委員會抄送本公司的《關于同意上海寶信軟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的批復》(滬外資委協字(2004)第1954號),上海市外國投資工作委員會同意集團公司將持有的寶信軟件150,044,070股國家股轉讓給本公司。
此外,本公司已收到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抄送本公司的《關于上海寶信軟件股份有限公司國家股轉讓有關問題的批復》(國資產權[2004]1122號),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集團公司將持有的寶信軟件150,044,070股國家股轉讓給本公司,股份性質為國有法人股。
本次收購尚待取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豁免本公司全面要約收購寶信軟件的全部股份的義務以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對本公司增發新股的批準。
特此公告。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2月23日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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