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科材料200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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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24日 05:45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主持人:前任董事長周瑞庭; 本次會議無流通股股東出席會議; 本次會議無否決或修改提案的情況; 本次會議無新提案提交表決。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于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星期四)上午在蕪湖市鑫海洋大酒店會議廳舉行。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6500萬股,占本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68.42%,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經大會審議并逐項投票表決,形成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董事會換屆的議案》 1、選舉周瑞庭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同意6500萬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2、選舉韓江洪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同意6500萬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3、選舉李非文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同意6500萬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4、選舉許本利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同意6500萬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5、選舉謝有紅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同意6500萬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6、選舉黃憲法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同意6500萬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7、選舉褚曉明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同意6500萬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8、選舉查斌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同意6500萬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9、選舉汪祖杰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同意6500萬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10、選舉張新華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同意6500萬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11、選舉卓德勇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同意6500萬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上海證券交易所未對公司獨立董事的任職資格提出異議。 上述董事、獨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東大會會后至本屆董事會屆滿。 二、審議通過了《關于監事會換屆的議案》 1、選舉林家平先生為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監事,同意6500萬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2、選舉黃勝華先生為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監事,同意6500萬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3、選舉陶宗華先生為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監事,同意6500萬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上述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東大會會后至本屆監事會屆滿。 經公司2004年11月19日召開的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孫保群、王佑榮當選為第三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 本次股東大會經安徽天禾律師事務所喻榮虎律師現場見證,認為公司200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規定;出席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合法、有效;表決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備查文件目錄: 1、經與會董事簽字確認的股東大會決議; 2、律師為本次股東大會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 O O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