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萬鴻(600681)債權轉讓及擔保權利轉讓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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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24日 05:45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1.萬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近日收到中國銀行湖北省分行武漢市漢口支行發出的《債權轉讓通知》,根據中國銀行湖北省分行武漢市漢口支行與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武漢辦事處簽訂的債權轉讓協議,中國銀行已將與本公司簽訂的9份《借款
2.萬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近日收到交通銀行武漢分行與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武漢辦事處發出的《債權轉讓及催收通知》,根據交通銀行武漢分行與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武漢辦事處簽訂的債權轉讓協議,交通銀行已將與本公司簽訂的5份授信合同(協議)項下的全部權利依法轉讓給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武漢辦事處,原合同內容不變;交通銀行武漢分行對本公司截至2004年5月31日(含該日)債權本金余額折合人民幣79,966,000.00元,貸款本金對應的截至2004年3月20日(含該日)利息余額折合人民幣2,408,803.66元。 3.萬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近日收到交通銀行武漢分行與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武漢辦事處發出的《擔保權利轉讓及催收通知》,根據交通銀行武漢分行與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武漢辦事處簽訂的債權轉讓協議,交通銀行已將與湖北中盛裝飾園林工程有限公司(債務人)簽訂的編號為漢交銀2002年貸字A101A02199號的授信合同(協議)項下的全部權利依法轉讓給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武漢市辦事處,原合同(協議)內容不變;交通銀行武漢分行對本公司為上述授信合同(協議)設置的編號為漢交銀2002年最保字A101A02199號的擔保合同(協議)項下的全部權利同時轉讓給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武漢辦事處。 4.萬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下屬子公司武漢長森經貿有限責任公司近日收到中國銀行武漢市漢口支行發出的債權轉讓通知,根據中國銀行湖北省分行武漢市漢口支行與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武漢辦事處簽訂的債權轉讓協議,中國銀行已將與武漢長森經貿有限責任公司簽訂的4份借款合同(合計人民幣1000萬元整)下的全部權利轉讓給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武漢辦事處,原合同內容不變。同時,本公司收到中國銀行武漢市漢口支行發出的《擔保權利轉讓通知》,中國銀行武漢市漢口支行已將與本公司為上述4份借款合同的最高額抵押合同項下的全部權利同時轉讓給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武漢辦事處。 5.萬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下屬子公司武漢長森經貿有限責任公司近日收到交通銀行武漢分行與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武漢辦事處發出的《債權轉讓及催收通知》,根據交通銀行武漢分行與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武漢辦事處簽訂的債權轉讓協議,交通銀行已將與武漢長森經貿有限責任公司簽訂的5份授信合同(協議)項下的全部權利依法轉讓給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武漢辦事處,原合同內容不變。交通銀行對武漢長森經貿有限責任公司截至2004年5月31日(含該日)債權本金余額折合人民幣69,479,730.00元,貸款本金對應的截至2004年3月20日(含該日)利息余額折合人民幣1,800,813.13元。同時,本公司收到交通銀行武漢分行與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武漢辦事處發出的《擔保權利轉讓及催收通知》,交通銀行武漢分行已將上述5份授信合同(協議)中涉及與本公司為其中3份協議簽訂擔保合同(協議)項下的全部權利同時轉讓給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武漢辦事處。 6.萬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下屬子公司武漢長森經貿有限責任公司近日收到中國銀行武漢市寶豐支行發出的債權轉讓通知,根據中國銀行湖北省分行所屬分支行與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武漢辦事處簽訂的債權轉讓協議,中國銀行已將與武漢長森經貿有限責任公司簽訂的2份借款合同(合計人民幣1000萬元整)下的全部權利依法轉讓給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武漢辦事處,原合同內容不變。特此公告 萬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04年12月23日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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