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隨著電信改革深入和新技術、新業務不斷推出,給電信監管帶來嚴峻挑戰。2005年,我國將從市場準入、互聯互通、價格監管、普遍服務、用戶服務、網絡和信息安全六方面全面打造電信監管體系。
信息產業部有關負責人昨天說,因市場準入對電信市場格局有重大影響,國家對不同電信業務實施不同準入政策。在增值電信業務領域基本放開,目前已有1萬余家增值業務提供
商,在基礎電信領域則實行有數量限制的準入。因互聯互通是打破壟斷、引入競爭的首要條件,電信條例、關于進一步加強電信市場監管工作的意見(75號文件)和即將出臺的相關司法解釋,將保障電信網間互聯互通。
在市場監管中,信息產業部對價格實施上下限管理,上不能超出現有資費標準,下不能突破成本底線,防止以擊垮競爭對手為目的的新一輪壟斷形成,在這一區間內由企業自主定價。在對用戶投訴較多的電話卡余額時限、市話詳單和增值業務捆綁銷售上,將加大管理力度。
這位負責人還強調,在普遍服務上,離“十五”期間95%行政村通電話的目標尚有距離,還有3萬至4萬個行政村未開通電話。國家正積極建立普遍服務基金,使這一惠及貧困地區百姓的電信服務得到落實。網絡信息安全監管方面,信息產業部將持續對淫穢色情網站、不良有害信息進行打擊,并探索有效解決辦法。
(馮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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