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訊記者昨天從北京市建設委員會獲悉,北京市級政府投資項目拖欠款已于11月底前全部還清,區縣政府投資項目拖欠款原則上年底前也要全部還清,確實有困難的,還款期限最遲不超過2005年6月。
據市建委主任劉永富介紹,北京市、區兩級預算撥款項目拖欠總額占全市拖欠總額的近3%。北京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清理政府拖欠項目。具體是:對于政府全額投資項目資金不
到位而產生拖欠的,年底前無條件安排資金清償欠款;對于超規模、超概算項目拖欠,報市政府專題研究,專人負責解決;對于拼盤項目拖欠,屬于部門自籌資金不到位的,要求各級政府負責監督落實資金;對逾期未能解決政府投資工程拖欠工程款問題的,要求建設項目停建或緩建。
劉永富說,今后將進一步加大清欠力度,繼續抓緊做好已結算項目還款計劃的簽訂和未結算項目價款定案工作,同時嚴格控制建設規模,嚴格審批管理,加強工程價款支付的監管,規范勞務用工行為,堅決查處和杜絕零散用工,對違法使用零散用工并造成嚴重后果的企業,要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承攬工程資格。
(杜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