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紅東
隨著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入,近些年來民營經濟以其運作靈便、市場適應性強的獨特優勢,逐步由星星之火變成燎原之勢,已成為地方財政經濟的“半壁江山”。有事實為證:記者日前在沈陽市中小企業局了解到,截至目前,沈陽市民營經濟戶數達到27萬戶,從業人員達到130萬人,注冊資金426億元,同比增長38.6%。預計到今年年末,全市民營經濟實現
增加值可達到1000億元,占全市生產總值57%左右;民營經濟實現稅收可超過100億元,占全市稅收總額的52%以上。
應該說,目前全國上下對發展民營經濟已經基本達成共識,在國家基本經濟制度和大政方針上已經不存在太多的障礙。但是,我們仍有個別地方對民營經濟限制太多,極大地打擊了民營企業拓寬經營領域的積極性;還有不少地方招商引資只熱心國有企業、大財團,對民營企業“不屑一顧”。此外,從民營經濟自身的發展情況來看,也還存在諸多問題。比如說,在經營上,量大與面窄同在;在管理上,精明與粗放相伴;在布局上,集中與分散并存。為此,我們有必要“對癥下藥”,里應外合,從而更加有效地拓展民營經濟發展之路,使其真正成為地方財政經濟的主體。
從外部來講,要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條件和經營范圍。要對民營經濟實行國民待遇,消除不利于民營經濟發展的體制性障礙。除國家和省規定須先辦理經營許可證或資格審查以及專項審批外,其他部門和地區規定的一律不準再作為登記發證的前置條件。放寬注冊資本限制條件。屬于國家、省鼓勵和允許的民間投資項目,一般不再審批,一律實行登記備案制度。凡是國家法律、法規未明確禁入的領域,凡是國有經濟退出的領域,凡是外商投資可進入的領域,都應允許民營經濟進入。
要著力創造良好的民營經濟發展環境。要進一步清理取消歧視性規定和不公平做法,建立面向全社會的信息公開制度和政策制定過程的意見征詢制度,各項扶持政策務必全面兌現;要進一步整頓規范市場經濟秩序,探索建立以民營經濟為主要對象的信用擔保體系,積極為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提供金融支持;要著力構建服務型政府,營造重商、親商、護商、安商的政務環境,切實把工作轉到服務上來;要引導群眾把創造財富作為重要的價值取向,在全社會形成關心、支持、保護民營經濟發展的輿論環境。
從內部來講,民營業主要在提高自身素質上下功夫。除了學政策、學法律,還要認真鉆研科技和管理知識,從全面振興地方財政經濟的大局出發,創造性地開展生產經營,實實在在地做強做大民營經濟這塊蛋糕。
(曉航/編制)(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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