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訊 (記者 楊雪婷 通訊員王文波)昨天上午,曾擔任中國非金屬礦工業進出口公司財務部經理的肖仁國,因涉嫌采取設立小金庫、用假發票平賬、虛假支付利息等違法手段,騙取和侵吞公款數額547萬元,在一中院出庭受審。
公訴機關指控,1993年10月至1996年7月間,擔任財務部副經理的肖仁國利用職務之便,將公司的應收款截留至其擅自以公司財務部名義設立的“小金庫”內,后以差旅費、轉賬
的虛假名義侵吞達114萬余元;1995年1月至12月間,又擅自從“小金庫”侵吞公款35萬,并騙取公款17萬余元用于個人購房;肖仁國還通過自己控制的北京鑫瑞祥工貿公司,采取涂改票據編造委托付款證明的手段,形成虛假借款騙取公款136萬余元。此外,他還以支付咨詢費、備用金、貸款利息等虛假名義,將公款轉入自己控制的公司予以侵吞。檢察機關指控肖仁國貪污公款共計547萬元。
“這些情況都與事實不符,我并沒有侵吞公款。”聽完起訴書后,肖仁國立即全部予以否認。對于10年前設立的“小金庫”,肖仁國辯解說:“這是當時一位老總指使我設立的賬外賬,雖然知道這是違規的,我只能聽從,對于小金庫上的資金來源并不清楚!庇捎谠摪赴盖楸容^復雜,預計開庭將需要兩天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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