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擬在六至八月實施休漁期 促漁業可持續發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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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22日 08:30 中新網 | |||||||||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為促進香港漁業的可持續發展,香港漁農自然護理署提出一系列建議,包括在香港推行捕魚牌照制度、設立漁業保護區及在每年六月至八月間實施休漁期等。     香港漁護署建議修改《漁業保護條例》,規管香港的捕魚活動,包括在香港推行捕魚牌照制度,以控制過度捕撈的情況;于吐露港及牛尾海等重要的魚類產卵
    香港漁護署署理助理署長(漁業)梁肇輝稱,署方推行發牌制度,希望限制新捕魚船只加入,發牌將以船只為對象,只簽發給在香港水域作業的本地漁船的船東,牌照將可以轉讓,有效期為兩年。     他指出,休漁期構思將類似內地實行的休漁期,在每年六月至八月間禁止一些非選擇性及對生態環境較大影響的捕魚活動,估計全港只有約數百艘依賴香港水域捕魚的拖網及圍網漁船會受到影響,漁護署將與受影響的漁民商討可提供的援助安排。有關建議將由今天開始至明年三月六日向公眾進行咨詢,預計可在明年把法例提交立法會,措施最快會在明年尾陸續實行。     根據香港漁護署九八年完成的研究,自八十年代末期起,香港水域內的漁業資源和漁獲量持續減少,漁護署在九八年完成的顧問研究顯示,在過去十年,大部分水域漁獲下降了超過百分之五十,而魚苗的產量則減少達九成;過度捕撈正是導致漁業資源持續下降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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