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齊聚首屆“霸王現象”研討會
由中國產業報協會、《經濟參考報》等30余家新聞媒體共同發起的“各行業反不平等條款聯合行動”暨中國首屆“霸王現象”研討會12月20日在北京召開。與會專家認為,“霸王條款”和“霸王現象”的存在已經成為當今社會的一大公害,成為阻礙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建設的一大毒瘤,全社會應加快綜合治理共同遏制“霸王現象”的蔓延。
近些年來,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進程中,一些經營者往往利用其優勢地位,在單方面制定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和店堂公告時,只強調權利,有意識地逃避法定義務,甚至將不平等條款強加給消費者。這些經營者逃避法定義務、減免自身責任的不平等條款被稱為“霸王條款”。由“霸王條款”引起的爭議和糾紛越來越多,正成為社會的一大熱點,形成了引起社會關注的“霸王現象”,已引起政府相關部門重視。2003年中國消費者協會首次陸續對電信、郵政、房地產、物業服務、汽車等5個行業共29大項“霸王條款”進行了3次公開點評。今年8月25日,中國消費者協會又公開點評了銀行業“電話掛失不擔責任”等六大“霸王條款”。
與會專家認為,“霸王條款”和“霸王現象”是我國計劃經濟時期的產物,是沿襲計劃經濟舊體制下的規定或政策制定者為維護各自行業的利益而制定的慣例,是壟斷體制和壟斷思維的衍生品,也反映出經營者經營思想和經營理念的滯后與陳舊。“霸王現象”存在的具體表現形式主要有五種:排除、剝奪消費者的權利;經營者和消費者權利義務不對等、任意加重消費者責任;違反法律規定、任意擴大經營者權利;經營者減免自己責任、逃避經營者應盡的義務;經營者利用模糊條款,掌握最終解釋權。這些“霸王條款”和“霸王現象”的存在已經成為當今社會的一大公害,嚴重損害了企業和廣大消費者的切身利益,扭曲了行業、企業和消費者之間的正常關系,破壞了公平、合理、有序競爭的市場經濟秩序,妨礙了國民經濟的健康持續發展,危害范圍十分廣泛。
與會專家指出,在遏制“霸王條款”和“霸王現象”進程中,當前存在三大“缺位”問題制約:一是一些行業的市場競爭主體“缺位”,由于市場競爭主體少,經濟格局中的壟斷現象仍較多地存在,而壟斷現象不消除,“霸王現象”也難以消除;二是法制“缺位”。目前,涉及“霸王現象”的只有《合同法》及《消費者權益法》中的很少的幾個條文,而且這些條文過于抽象,過于概括,對形形色色的“霸王條款”缺乏法律上的針對性,對于消費者遭遇“霸王條款”后,法律上也缺乏明確的救濟措施規定;三是經營者誠信的“缺位”。
本次研討會與會人員來自政府部門、經濟學界、法律界、工商企業界、新聞界及有關社團組織,涵蓋了各行業的各個方面,是一次立體的、深層次研討會,也是一次空前的媒體與商企大聯合行動。與會人士呼吁,為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快速、協調發展,營造一個良好的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環境,政府和社會聯手,全社會應加快綜合治理共同遏制“霸王現象”的蔓延。應加快壟斷行業改革的步伐,打破壟斷,讓更多的企業參與到市場競爭中來,加大對違規者的處罰力度;政府加強監督制定完善有效的法律法規;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批評和輿論監督功能,行業加強自律和誠信建設,多管齊下,從源頭上消滅“霸王現象”滋生的溫床與土壤。
作者::黃庭滿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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