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九生化召開200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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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21日 05:38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第十七次董事會會議決定以現場方式召開200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1、會議召開時間:2005年1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會期半天; 2、會議地點:江西省南昌市洪都北大道316號四樓
3、會議議程: ⑴審議《關于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 ⑵審議《關于公司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 ⑶審議《關于改變公司部分募集資金用途的議案》。 ⑷審議《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該議案已經2004年10月24日召開的公司二屆十六次董事會審議通過,詳情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及2004年10月26日《中國證券報》和《上海證券報》)。 4、出席會議對象: ⑴本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⑵凡是在2005年1月14日(星期五)下午3時交易結束時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體股東。 ⑶全體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東。 5、出席會議登記辦法: ⑴登記手續:凡符合出席會議資格的股東憑本人身份證、證券帳戶卡、有效持股憑證或法人單位證明;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證、證券帳戶卡和授權委托書(見附表)辦理出席會議手續,亦可使用傳真或郵件登記。 ⑵登記地點: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秘辦公室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洪都北大道316號四樓 郵 編:330077 ⑶登記時間:2005年1月17?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1、其他事項: ⑴會期半天,往返交通和食宿費自理。 ⑵聯系人:張 浩 趙紅旗 電 話:(0791)8504560、8504386 傳 真:(0791)8504797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OO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授權委托書 茲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月22日召開的200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并代為行使表決權。 委托人(簽名): (委托書為法人股東,應加蓋法人單位印章)。 股東帳號:持股數量: 受托人(簽名): 受托人身份證號碼: 簽發日期: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對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意見: 1、關于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 同意( ) 反對( ) 棄權( ) 2、關于公司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 同意( ) 反對( ) 棄權( ) 3、改變公司部分募集資金用途的議案 同意( ) 反對( ) 棄權( ) 4、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 同意( ) 反對( ) 棄權( ) 注:本表復印有效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改變公司部分募集資金用途的意見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12月18日召開的第二屆第十七次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了公司改變部分募集資金用途的議案。我們作為公司獨立董事,就公司此次改變部分募集資金用途發表獨立董事意見如下: 1、同意公司本次關于改變部分募集資金用途的議案。該議案已經二屆十七次董事會審議通過,按照相關程序,還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2、本次改變部分募集資金用途是根據公司生產經營工作的實際需要而進行的必要調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發展需要和廣大投資者的利益。 3、本次改變部分募集資金用途的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獨立董事:滿向昱 左識之 董選增 二OO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第三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提名的意見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關規定,我們作為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獨立董事,在認真審閱了有關資料和聽取有關匯報并出席公司董事會后,對公司第二屆第十七次董事會審議的“關于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及公司第二屆董事會成員候選人名單的 議案”,發表以下獨立意見: 1、經查閱董事候選人肖建國、張育德、熊國保、陳文榮、王九慶、韓炳華、唐杰民的個人履歷,未發現其有《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情況,以及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現象,其任職資格合法。 2、董事候選人提名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董事候選人肖建國、張育德、熊國保、陳文榮、王九慶、韓炳華、唐杰民能夠勝任上公司董事的職責要求。 獨立董事:滿向昱 左識之 董選增 二OO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 提名人 昌九生化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現就提名 滿向昱、吳照云、左識之、董選增 為 昌九生化 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發表公開聲明,被提名人與 昌九生化 股份有限公司之間不存在任何影響被提名人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職業、學歷、職稱、詳細的工作經歷、全部兼職等情況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詳細履歷表見附件),被提名人已書面同意出任昌九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 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附: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書),提名人認為被提名人 一、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具備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資格; 二、符合 昌九生化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 三、具備中國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所要求的獨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均不在 昌九生化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屬企業任職;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是直接或間接持有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1%的股東,也不是該上市公司前十名股東;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也不在該上市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上述三項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為該上市公司及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管理咨詢、技術咨詢等服務的人員。 四、包括 昌九生化 股份有限公司在內,被提名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本提名人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 提名人: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4年12 月18 日于南昌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聲明人 滿向昱 ,作為 昌九生化 股份有限公司第 三 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現公開聲明本人與昌九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之間在本人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保證不存在任何影響本人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不在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任職;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沒有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是該公司前十名股東;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該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前五項所列舉情形; 七、本人沒有為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管理咨詢、技術咨詢等服務; 八、本人沒有從該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或有利害關系的機構和人員取得額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該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 另外,包括 昌九生化 股份有限公司在內,本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本人完全清楚獨立董事的職責,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上海證券交易所可依據本聲明確認本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本人在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將遵守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規章、規定、通知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的要求,接受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監管,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作出獨立判斷,不受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與公司存在利害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 聲明人:滿向昱 2004 年 12 月 18 日于南昌 聲明人 吳照云 ,作為 昌九生化 股份有限公司第 三 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現公開聲明本人與昌九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之間在本人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保證不存在任何影響本人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不在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任職;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沒有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是該公司前十名股東;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該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前五項所列舉情形; 七、本人沒有為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管理咨詢、技術咨詢等服務; 八、本人沒有從該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或有利害關系的機構和人員取得額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該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 另外,包括 昌九生化 股份有限公司在內,本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本人完全清楚獨立董事的職責,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上海證券交易所可依據本聲明確認本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本人在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將遵守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規章、規定、通知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的要求,接受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監管,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作出獨立判斷,不受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與公司存在利害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 聲明人:吳照云 2004 年 12 月 16 日于江西財大 聲明人 左識之 ,作為 昌九生化 股份有限公司第 三 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現公開聲明本人與昌九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之間在本人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保證不存在任何影響本人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不在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任職;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沒有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是該公司前十名股東;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該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前五項所列舉情形; 七、本人沒有為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管理咨詢、技術咨詢等服務; 八、本人沒有從該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或有利害關系的機構和人員取得額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該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 另外,包括 昌九生化 股份有限公司在內,本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本人完全清楚獨立董事的職責,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上海證券交易所可依據本聲明確認本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本人在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將遵守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規章、規定、通知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的要求,接受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監管,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作出獨立判斷,不受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與公司存在利害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 聲明人:左識之 2004 年 12 月 18 日于南昌 聲明人 董選增 ,作為 昌九生化 股份有限公司第 三 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現公開聲明本人與昌九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之間在本人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保證不存在任何影響本人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不在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任職;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沒有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是該公司前十名股東;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該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前五項所列舉情形; 七、本人沒有為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管理咨詢、技術咨詢等服務; 八、本人沒有從該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或有利害關系的機構和人員取得額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該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 另外,包括 昌九生化 股份有限公司在內,本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本人完全清楚獨立董事的職責,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上海證券交易所可依據本聲明確認本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本人在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將遵守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規章、規定、通知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的要求,接受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監管,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作出獨立判斷,不受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與公司存在利害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 聲明人:董選增 2004 年 12 月 18 日于南昌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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