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記者 南辰
今年你召回了沒有?
用這句話問問國內的汽車生產廠家和跨國汽車巨頭,回答“召回了”的恐怕不在少數。
粗略統計,從今年1月10日奔馳公司在國內召回17輛需要更換安全帶帶扣的轎車開始,到年底福特公司召回加速踏板拉線存在缺陷的翼虎SUV,包括上海通用公司、神龍汽車公司在內的各大汽車生產廠家,總共針對中國市場進行了十多次主動召回,涉及國產、進口轎車,SUV,卡客車等各種車型30多萬輛,在中國汽車業發展史上創下了紀錄。
截至目前,國內汽車召回領域的多個紀錄均被突破:最早在國內主動召回的國產轎車是一汽轎車公司生產的馬自達6;涉及車輛最多,也是第一款主動召回的國產微型轎車是長安鈴木召回15.7萬輛奧拓。分析以上數據,人們不難判斷出今年3月15日正式出臺的汽車召回法規對維護我國公共安全起到的重要作用。
需要強調的是,企業上了2004年國內汽車“召回檔案”絕不是什么不光彩的事,這恰恰是企業誠信的記錄。但是,回首2004年國內汽車市場的“召回檔案”,我們還是不難發現存在很多缺憾。
例如,今年6月18日,與一汽轎車馬自達6進行國產車“第一召”同時,廣州本田也宣布因燃油箱存在質量隱患而“回店”。對廣本這種模棱兩可的不規范用語,雖然事后有負責人出面解釋:“‘回店’在日文里就是召回的意思”,可是在中國市場上生產和銷售汽車就必須嚴格遵守中國的有關法規,中文“召回”和日語“回店”中間能不能用等號大家心里有數。
無獨有偶,今年8月日本五十鈴汽車公司也使用了“免費實施改進措施”這樣的模棱兩可的用語,而不是堂堂正正的“召回”。
另外一個缺憾是,國家有關部門目前還沒有公布對2004年一系列汽車召回事件的跟蹤和監督情況。廠家雖然將召回信息上報給有關部門,通報給媒體、消費者和公眾,但是召回的執行情況到底怎樣?某一批次相關車輛的先天性缺陷是否均被有效消除?這是需要政府有關部門長期重點監管的。如果忽視了對召回執行環節的監管,汽車召回對公共安全的保障作用將難以達到預期的效果。
普通消費者可能會忽視的一個“細節”是,汽車生產廠家從發現缺陷到公布召回之間到底用了多長時間,因為這既是我國《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明文規定的,也是企業誠信度的真實反映,更關乎消費者的身家性命和公共安全。這個小“細節”往往比廠家在召回后四處“張貼”的自夸誠信的“軟文”更客觀、更可靠。一般來說,廠家的召回公告會說明從何時起生產的新車已不存在該類缺陷,這個日期只能比廠家發現該先天性缺陷的日期晚,用這個日期對比廠家公布召回的日期,不難得知廠家“封鎖”召回信息的時間長短。很遺憾,從這個小“細節”判斷,目前國內一些大的汽車生產廠家隱瞞不報的時間拖得相當長。
對此,質檢總局有關專家曾經告訴記者,汽車制造商一旦確認產品有缺陷,應及時在5個工作日內向主管部門提交相關附件,并及時制定召回計劃并備案;應自報告缺陷起1個月內,制定召回通知書、備案、通知各方;應在確認缺陷10日內通知經銷商。對比國家法規的這種嚴格要求,今年一些廠家所謂的主動召回其實都是“注水召回”。
目前,國內汽車召回最大的缺憾當是指令(強制)召回的空缺。盡管今年有那么多廠家破紀錄地進行了主動召回,但相對我國汽車市場的保有量卻一點都不算多。也就是說,并不是所有廠家都能進行主動召回,隱瞞不報者、鋌而走險者、悄悄解決問題者都有可能存在,這才是對主管部門監管能力的最大考驗。從這個角度說,只有當第一起國家強制汽車召回誕生后,我國汽車召回法規的威力、威懾和威嚴才能完全體現出來。
(曉航/編制)(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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