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交易表面看來非常完美,但實際上永遠無法有效付諸實施,并創造出價值。追根溯源,問題就出在談判桌上。事實上,被大家視為交易核心人物的談判者,常常就是使簽訂的交易最終遭遇滑鐵盧的人。
為何這么說呢?因為大多數談判人員帶有一種簽約式的談判觀念,即他們把通過談判而成功簽訂合約作為最終的目標,而不是作為一項合作項目的開始。更糟糕的是,大多數公
司都依據簽訂交易的數量和規模來評估談判者的工作,并據此論功行賞。
本文作者認為,公司及其談判人員必須從簽約式談判觀念(通過不斷向對方施壓,盡可能獲得最優惠的交易條件)向執行式談判觀念(為合約簽訂之后建立長期健康的合作關系鋪平道路)轉變。
要樹立起一種執行式談判觀念,必須采取5種新的方法:
1.從一開始就要牢記最終目的。談判團隊在做準備工作時,應該做一個“事后看問題”的簡單練習,想象一下交易合同簽訂了12個月之后你會遇到的各種各樣的問題。
2.幫助對方做好準備。談判的另一方也必須做好準備,才有可能達成一項切實可行的交易。一些談判者認為,可以通過讓對方措手不及來取得優勢。但是,出其不意之所以能使人占到便宜,在于對方還沒有對一項提議進行全面深入的思考,所以會錯誤地做出某些承諾,而倘若對方有更充分的準備,就不會這樣做。在任何需要長期合作的交易中,錯誤地做出承諾對雙方都有極大的害處。
3.將協調一致視為共同的責任。倘若對方內部的利益不一致,他們就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工作,這不僅是他們的問題,也是你的問題。對談判對方可能在協調一致方面出現的問題視而不見,是聯盟關系破裂的重要原因之一。
4.保證信息的一致性。復雜的交易在執行階段需要很多人的參與,因此一旦簽訂合同,談判團隊就必須及時向所有人員通報交易的條款、談判指導思想,以及為了達成最后的協議所做的取舍。如果將合同交與各個執行團隊時不做任何解釋,聽憑他們去獨自理解,那么各個團隊對交易目標、談判者的意圖都將形成不同的看法。
5.將談判當做一項業務流程進行管理。你可以把規范的談判準備流程和談判后的評估結合起來。
總之,公司及其談判人員必須牢牢記住,最好的交易并不是在談判桌上結束,而是從談判桌上開始。本文選摘于哈佛《商業評論》2004年12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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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創刊80余年的被業界譽為“管理圣經”的HarvardBusinessReview的中文合作版,哈佛《商業評論》始終以“創造管理理念,引領管理實踐”為己任,幫助中國的商界精英建立持久的競爭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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