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明文要求下屬單位認真配合全國經濟普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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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18日 14:23 中國新聞網 | ||||||||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十七日電 (記者 賈全欣) 國資委日前正式下發文件,就進一步學習貫徹《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對下屬各廳局、直屬單位、直管協會提出有關要求。 據知,這是國資委針對國家統計局于本月初對外公布的“國家國資委老干部局拒絕履行經濟普查義務案”作出的回應。國資委在文件中要求:
——下屬各單位要深入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全國經濟普查條例》,提高對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目的、意義和方法的認識和理解,增強全體干部職工依法做好經濟普查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進一步明確下屬各單位要落實責任人,認真做好經濟普查工作中的宣傳教育和組織實施工作,堅決糾正對統計工作和普查工作認識上的偏差,保證全國經濟普查工作有效、順利地推進。 ——下屬各單位要增強法律意識,維護《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切實履行好公民的義務和責任。要采取有力措施,嚴格執行普查方案,按照普查工作的要求,抓好各個階段和各個環節工作的落實,確保普查工作的質量,并特別要求對阻礙或干擾普查工作的行為,將予以嚴肅處理。 ——下屬各單位樹立大局觀念,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政策意識和法律意識,主動配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的工作。 據悉,為了全面掌握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結構和效益等情況,建立健全基本單位名錄庫及其數據庫系統,為研究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提高決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礎,中國從今年起每五年進行一次經濟普查,標準時點為普查年份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日前簽署的《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強調,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組織和個體經營戶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該條例的規定,積極參與并密切配合經濟普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