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難頻發根在利欲膨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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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17日 09:46 證券時報 | |||||||||
    如今的礦難之多,叫人不能不沉重。遠的就不提了,僅僅在一個多月以來,公開報道的礦難就多達6起,死難人數高達440人,其中有兩起死難人數過百的特大礦難。據報載,我國平均每7.4天就會發生一起特大煤礦事故,2003年世界煤礦事故死亡總數約8000人,我國煤炭產量固然只約占當年全球產量的35%,但事故死亡人數則占近80%。礦難頻率之高,死難人數之多,均遙遙領先于世界。
    每次礦難發生后,一般都是歸咎于礦井管理部門缺乏安全意識,而處理的方法無非是撤幾個人的職、法辦幾個直接責任人,搞一次大檢查、來一次大整頓。接下來,遇難礦工尸骨未寒,新的礦難再次接踵而來,這種“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處理方式并沒有什么成效可言。     在一個有秩序的社會里,保障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是第一位的價值目標。毫無疑問,杜絕礦難是安全管理部門更是整個社會都訴求的基本目的,但是,安全生產的真正實現,須落實在以礦產主為核心的利益集團身上。而如果礦產主的行為導致了礦難的發生,那么其根本原因一定是,現行的制度安排使得礦產主有內在的激勵漠視安全管理。     礦難頻頻發生的一個直接原因是生產的超負荷進行。如陳家山特大礦難,煤礦今年180萬噸的生產任務早在10月份就已經完成,但上級礦務局仍讓煤礦爭取完成220萬噸任務。企業為什么要超負荷運行呢?是因為其中有橫財可發,由于購煤訂單紛沓而來,煤價天天看漲,停工就意味著巨大的利益損失。     煤價上漲是因為電價漲了,而導致電力供應緊張的原因又是企業生產對資源的粗放型投入。企業為什么又會對資源粗放地投入呢?主要原因就在于,最重要的兩種生產要素———土地和勞動力可以低成本地獲得。     目前中國的工業用地實行的是協議價轉讓,其價格只相當于市場價格的五分之一甚至更低,一些大企業由于受到地方政府的扶持甚至可以零價格獲得土地;而中國民工的生存狀況更是慘不忍睹。由于土地價格和勞動力價格嚴重低于在要素產權嚴格界定情況下的市場均衡價格,因此企業自然可以將大量資金投入到資源上,由此層層向上傳遞,導致煤炭價格飛漲。     據報道,陳家山礦區早在11月22日就起火了,有經驗的礦工都拒絕下井工作,煤礦卻以處罰為要挾強迫工人下井。難道礦上不知道如此可能導致事故發生嗎?這固然是僥幸心理作怪,更重要的是對于在生存線上掙扎的礦工來說,他們根本就別無選擇。而且現行的對死難工人的補償標準嚴重偏低,陳家山礦區的遇難礦工,在舉國關注之下、每人也僅僅只獲得8萬元的賠償———這僅相當于大城市里的普通白領一年的收入罷,礦工生命的價值是如此微薄,較之違規生產所帶來的厚利而言,這點賠償“風險”壓根不能讓礦產主有所顧忌。     經濟發展不是目的,目的是社會的全面發展,而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只是最低的價值訴求。然而,現行的市場秩序,無論是從微觀層面還是宏觀層面,都沒有形成以維護人身安全為激勵的市場規則。因此,杜絕礦難,僅僅在道義上指責礦產主惟利是圖、草菅人命根本不能解決問題。為今之計,在長期內必須盡快理順要素市場尤其是土地市場和勞動力市場的秩序,嚴格界定并以法治保障產權主體的經濟權益;在短期內必須提高對遇難工人的賠償標準,若是賠償標準提高到千八百萬,礦產主哪里還敢再不顧忌工人的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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