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立法國際論壇”在上海舉行,昨天,早報A3版刊發《上海艾滋立法有望明年完成》的消息。另外,早報評論員還提前讀到了《上海市艾滋病防治條例(草案)第三次修改稿》(以下簡稱“修改稿”)。
SARS之后,公眾健康在中國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今年一年,由國家出臺的關于防治艾滋病的專項行政規章及“紅頭文件”就達27種之多,超過了歷年累計之總和。在這個基
礎上,又聞上海防治艾滋病地方立法正抓緊進行,的確令人感到欣喜與欣慰。依現有信源,上海此項地方立法走在了各省(市、區)之前。
讀“修改稿”,權利保障層面:艾滋病人及病毒感染者享有基本社會生活權、醫療權、隱私權和社會救助權等關鍵性法定權利;承擔義務層面:艾滋病人及病毒感染者須承擔告知(包括婚前告知)、防擴散等法定義務;防控措施層面:“特殊場所”從業人員定期接受防艾體檢,為艾滋病人及病毒感染者免費提供安全套,對吸毒人員采取藥物維持、清潔針具交換等重點預防舉措。
顯而易見,在權利保障與承擔義務兩個層面,采取上述法定措施估計會被社會各界普遍認同。而在防控層面推出上述法定的重點措施,卻難免引起社會各界的爭議。這也是有先例可鑒的。
從去年到今年早些時候,廣州、重慶等城市先后嘗試向上文所及的人群免費發“套”,提供“針具”及“美沙酮替代”,結果在社會輿論層面引發相當激烈的爭議。必須看到,上述嘗試還只停留于行政行為層面,假如上海將這類嘗試以地方立法形式加以確認并推行,是否會引起更“激進”的輿論抨擊?說得更直白些,上海是否會成為眾矢之的?
眾所周知,賣淫嫖娼和吸毒是艾滋病病毒傳播的兩大主要途徑,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刑法》的相關法條,上述兩類行為都受法律法規的約束,情節嚴重的,甚至是犯罪的問題。因而,若將“特殊場所”從業人員定期接受防艾體檢,免費發“套”,提供“針具”及“美沙酮替代”等寫入法條,難免會在道德與法制兩個層面引發激烈的爭論。
在道德層面,有人會指斥以法條確認的相關預防措施,加速傳統道德(一種現代社會理應繼續堅守的)觀念的分崩瓦解。如果就事論事,似乎這兩類社會丑惡現象還得到了法的“保護”?導致許多民眾在心理上無法接受這類法條。
在法制層面,上述擬定中的法條與現行“舊法”中的相關法條出現了“隱性沖撞”。這樣的“隱性沖撞”甚至多多少少會影響到執法部門打擊兩類社會丑惡現象的力度和效果。繼而又導致另一種民間輿論進一步“升溫”。即,有人會指斥執法部門掃黃禁毒不力……
這些可以想見的爭議,涉及傳統道德與法制、新法條與“舊法條”、人們既有社會倫理觀念與防艾的嚴峻現實之間的選擇。以及對利弊得失理性與非理性的權衡。
早報評論員以為,上述擬議中的預防措施只能治標,若要治本,徹底鏟除傳播的“病源體”當然更好,而且還是治本之策。問題是從全球范圍看,不論人們的文明程度是高是低,只要是在“市場經濟”國家,都很難徹底杜絕“黃毒”現象。建國初期,中國為什么能夠杜絕,顯然與我們實施“計劃經濟”的體制有直接關系。那么,為了鏟除“病源體”,我們是否有理由為此而重返計劃體制?是否有可能回到計劃體制?早報評論員的結論是不可能!事既如此,不妨面對現實先“治標”,雖算不上最優選擇,卻是次優選擇。當然,我們決不是道德虛無主義者。
請注意,高層已把防艾置于關乎“國家生死存亡”的現實和歷史的高度,應對艾滋病毒蔓延,最有效的辦法是預防。由此,我們不光支持把上述可能引起爭議的“預防措施”寫進法規,而且希望上海防艾立法能沖破觀念障礙早日頒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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